****现就2026年度全区二线免费抗结核药品(环丝氨酸、利奈唑胺、贝达喹啉)采购项目的需求参数进行公示,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2026年度全区二线免费抗结核药品(环丝氨酸、利奈唑胺、贝达喹啉)采购
预算金额:569.04万元
本项目分为三个标项进行采购,标项一采购环丝氨酸胶囊;标项二采购利奈唑胺片;标项三采购富马酸贝达喹啉片。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下表:
| 分标号 |
药品名称 |
规格 |
采购数量 |
单位 |
标项预算金额(万元) |
| 标项一 |
环丝氨酸胶囊 |
0.25g/粒 |
303540 |
粒 |
187.89 |
| 标项二 |
利奈唑胺片 |
0.6g/片 |
169272 |
片 |
74.99 |
| 标项三 |
富马酸贝达喹啉片 |
100mg/片 |
10248 |
片 |
306.16 |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单位使用需求,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3.标准规范要求: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相关标准、规范。
4.采购标的需满足约定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 药品特定要求 |
1.药品执行标准需符合国家现行药品标准; 2.药品为原厂包装,有效期不少于24个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药品有效期已获国家药监部门审批或备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截图作为证明材料),送至采购人时距离失效日期不低于18个月;标书代写 3.药品的包装箱、最小包装盒上需印制“政府提供,免费药品”字样,投标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样品扫描件并注明扫描件中字样区域的横向及纵向尺寸。标书代写 |
| 报价要求 |
1.报价应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格,包括货款、验收费、运输、装卸、保管、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费、保险费及各项税金等完成本项过程所需的全部费用。 2.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规定最高限价,若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单项预算金额,对应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
| 提交货物期限或者交货时间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正式通知供货30日内供货到位;特殊情形下,采购人如需增减订货数量,中标供应商应予以无条件支持。 |
| 提交货物地点 |
需根据采购人需求量分批次安全配送至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上楼搬运、按要求分批次码放药品等服务)。 |
| 验收标准、规范 |
1.采购人将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对中标供应商提交的货物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不予签收;在本项目验收时,中标供应商如提供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规定的货物,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2.验收标准 1)项目采购文件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需求偏离表”,逐条验收;标书代写 2)项目采购文件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偏离表”,逐条验收;标书代写 3)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其他技术、服务、商务性的说明、承诺事项,逐条验收;标书代写 4)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 |
| 合同签订期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
| 付款方式 |
1.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次供货,每完成一批供货,收到采购人验收合格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开具该批次药品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支付该批货物全款。 2.发票要求:若中标供应商未按国家要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经发现中标供应商所提供发票不合格,须向采购人补开合格发票;若提供不合法的发票,除向采购人补开合法发票外,还须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异议,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 售后服务要求 |
供应商应当保障药品稳定供应,提供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1.药品质量保证期间(自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药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时距离失效日期不低于18个月。 2.响应时间:质保期内,所提供的药品有任何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7个工作日内提供与原问题货物同生产厂家、规格、剂型的全新药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质保期相应**至所更换药品有效期截止日。 3.药品距失效日期≤6个月,采购人需退换货的,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接收。 4.售后服务技术人员要求:专职人员。 5.其他: 5.1供应商所投药品的包装和药品说明书须符合《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要求,并****管理部门的批准。 5.2供应商所提供的药品包装应能够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药品的内外包装及标识执行中国国家标准,同时需符合《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及****财政厅****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5〕155号)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防潮性。投标药品的外包装应根据药品的特性选用不易破损的包装以保证药品在运输、贮藏、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投标药品的内包装应能够保证药品在生产、运输、贮藏、使用过程中的质量; 5.3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清单和质量合格证; 5.4每件包装箱需注明药品名称、批号、效期、生产日期、包装数量、运输及储存注意事项及其他标记等必要内容; 5.5最小包装盒内须附药品说明书,详细列出药品的具体组方与使用方法,并明确说明每种有效成分的含量; 5.6在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对任何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及时更换药品,并承担全部费用。指定地点收到更换后的药品距离失效日期不低于18个月; 5.7中标供应商如需回收药品,有义务尽快通知采购人,并按国家相关规定重新供货并承担所需费用。 |
| 其他说明 |
|
| 进口产品说明 |
£本分标的第 项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R本分标的货物不接受进口****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
| 其他 |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资料等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强制性标准。 |
1.若投标人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使用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参与投标的,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若投标人同时自行生产投标药品,还应当具有投标药品生产资格,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2.若投标人为投标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销售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具备投标药品的合法经营资格与委托销售权限,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销售委托授权书等相关材料。
3.若投标人为投标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的药品生产企业,使用自身生产的药品参与投标的,应当具有投标药品的合法生产资格和委托生产、销售权限,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生产、销售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单位名称:****
地 址:****市**区羊角山路8号药学部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772-****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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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