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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水监督〔2022〕326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水监督〔2025〕20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全省共有 1788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合格证书符合延续条件,准许延续,现予以公布。自公告之日起,安管人员可通过**政务服务网(https://www.****.cn/)进行证书延续确认,证书有效期至2029年 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