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
二、 采购项目名称:****开发区2026年防汛抗旱物资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四、 采购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开发区2026年防汛抗旱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216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92160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2026年防汛抗旱物资采购,包括防汛专用沙袋、防汛挡水板、数字中继对讲机、金属拉梯、水域救援手套、水泵车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项目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允许只针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
3、****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截至2026年07月13日,在开标室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网站(http://xyln.****.cn/)、“信用**”网站(https://credit.****.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标书代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 年06月22日至 2026年06月29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方明昱(**)建设工程****公司(****岛经济区锦城路232-7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2026年07月13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岛经济区锦城路232-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且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北方明昱(**)建设工程****公司
联系人: 刘梦梅
联系电话: 0411-****9895
传真: /
地址: ****岛经济区锦城路232-7号
2、采购人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0411-****1580
传真:
地址: 大****开发区**路600号
※特别说明:根据《****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