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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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艺学校、****完小****小学、普贡学校、********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P520********005Q2项目名称:新艺学校、****完小****小学、普贡学校、********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新艺学校、****完小****小学、普贡学校、********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代理:******公司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省**市**区仁山街道**大道5号万和星城D区一期S1栋2层1号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评标 标书代写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我方作为本项目利害关系人,查阅本项目《主观分汇总表》评标资料后,发现本次评标打分存在多处明显违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异常情形,涉嫌评委倾向性打分、围标串标人为操控评审结果,现依法提出书面质疑,请求贵单位组织复核并书面答复。 标书代写
事实依据:具体疑点事实(对应附表打分数据) 疑点 1:多家投标单位被同一评委打出完全一致固定低分,属于典型陪标压分痕迹 1.评委编号 003,对******公司、****公司、****集团****公司、******公司4 家独立投标人,统一打出 18.00 分。主观评审项针对各单位独立投标文件,施工方案、服务方案均不相同,正常评审不可能出现 4 家完全一致的最低分值,属于事前约定分值、刻意压低其他单位分数。 2.评委编号001,对**桓德建设、鑫鑫建工、**融驰 3 家单位统一打出 20.00 固定保底分,再次印证人为设定打分标准,并非专家独立客观评审。 疑点 2:意向中标单位单评委分差极度悬殊,存在定向抬高分值嫌疑 本项目得****集团****公司三家评委打分依次为 32.00、46.00、50.00,最高分与最低分相差 18 分,分值偏差远超合理评审浮动区间。按照招投标评审规范,同一份投标文件,不同评标专家依据同一套招标文件打分,分值偏差应当在合理区间内,如此巨大分差,明显存在部分评委刻意抬高该单位得分、定向扶持中标候选人的违规行为。第二名******公司同样出现 30、44、44 分的刻意拉分打分模式,整体分数梯度完全人为排序。 疑点 3:全部评委畸高、畸低打分均无评审意见备注,评标档案不合规 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要求:评标专家给出明显偏离正常区间的高分、低分,必须在评审资料中写明打分理由(包含投标文件缺陷、优势说明)。本次主观分汇总表预留评审意见栏全部空白,无任何打分依据说明,评标过程无书面留痕,评审档案缺失关键要件,评标程序违法。 三、质疑请求 1.完整公开本项目全部评标原始资料(专家打分底稿、评委评审工作记录、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评审对比记录); 2.****委员会对异常打分项进行复核,对畸高畸低打分的评委要求作出书面合理解释; 3.暂停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后续发包流程,如查实评标存在倾向性打分、串通投标行为,依法作废本次评标结果,重新组织招标。 标书代写
法律依据: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要求:评标专家给出明显偏离正常区间的高分、低分,必须在评审资料中写明打分理由(包含投标文件缺陷、优势说明)。本次主观分汇总表预留评审意见栏全部空白,无任何打分依据说明,评标过程无书面留痕,评审档案缺失关键要件,评标程序违法。 标书代写
请求:请求重新评审主观分评审。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我公司于2026年06月16日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收到贵单位就“新艺学校、****完小****小学、普贡学校、********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提出的质疑函,现针对贵单位所提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质疑内容具体详见质疑函 答复:(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主观评审项是结合项目需求且经专家论证而设定,主要分为9大项(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总进度保证措施、施工安全措施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施工环保措施、施工现场组织管理机构、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与发包人、监理单位的配合),总分50分,每项主观分评审设置了分级评分档位,明确各档位对应的评审判定标准,所有参与评审的专家严格按照此标准进行打分。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评审、客观公正履行评审职责,在既定评分细则框架内依法享有专业自由裁量权,有权结合自身专业经验对投标文件优劣作出独立判断。本项目采购文件已对主观评审项设置分级评分档位,明确各档位对应的评审判定标准,专家打分不得突破招标文件既定评分框架,但在同一档位内可对存在同等缺陷的投标文件核定相同分值。 (2)评审专家对多家投标人给出同等分值情形,是专家在封闭独立评审环境下,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横向比对后作出的专业判定评审,并非事前串通约定固定分值。多家投标文件在主观评审全部核心维度均处于同一瑕疵层级,符合采购文件同一基础档位分值适用条件,专家据此统一核定相同基础分值,属于依法依规行使专业裁量权的正常评审行为。同时,本次评标全程****交易中心封闭场所开展,评委随机抽取、全程独立隔离评审,评委间禁止私下沟通;监控录像、签到记录、评审操作日志均可佐证评审全程无串通接触,贵单位仅凭“分值相同”推定事前约定陪标,仅为主观揣测,无客观实质证据支撑。因此,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质疑内容具体详见质疑函 答复:本项目主观评审项设置分级评分档位,本项目采购文件全文未预先设定不同评标专家针对同一投标人主观打分的强制浮动阈值,现行国家层面上招投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亦未对多名专家对同一投标文件主观评审打分设置法定统一分差上限。评标委员会独立审阅全套投标文件,在采购文件既定评审标准框架内,有权结合自身专业从业经验、技术判断尺度,对主观性评审要素作出独立评判,不同专家因专业阅历、评审侧重点、评判尺度存在合理个体差异,最终形成分值差距,属于主观评审环节天然具备的正常属性,并非人为定向拉高分数。三位评委专家分别从保守审慎评审、中档常规评审、最优评级三个不同评判维度给出分值,最高分与最低分形成18分差值,均对应投标文件客观存在的优劣层级,每一档分值均严格恪守采购文件评分细则,未突破法定评审边界。同时,现行法规明确:判定单份打分是否属于畸高、畸低分的唯一法定****委员会,贵单位自行设定的“合理评审浮动区间”无上位法律依据,亦非采购文件事前约定规则,不能作为否定本次评审合法性的判定标准 。该两份投标文件全部打分均有对应的投标文件实质性优势作为支撑,不存在部分评委刻意抬高分值、定向扶持中标候选人的违规情形。贵单位仅以多评委分差较大即推定存在人为操控排序,仅为主观推论,无实质性证据佐证该主张。因此,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3:质疑内容具体详见质疑函 答复:(1)本项目评审专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既定评分细则进行独立评审,所有打分结果均落在评分细则预设的常规分值区间内。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评审专家的评审行为应严格遵循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判定打分是否属于畸高、畸低分的唯一法定****委员会,本次主观评审未出现“异常偏离分值”,不属于法规规定必须单独备注说明的情形,专家未在预留空白栏填写意见的行为,不违反评审规则。(2)本项目全程****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内完成开评标全流程操作,平台自动固化留存全部评审过程原始电子留痕:包含评审专家系统抽取记录、专家身份核验及签到台账、投标文件、系统在线打分原始底稿、各投标人分项得分系统留痕日志、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电子记录表、评标委员会在线合议记录、全体评委电子签章版正式评标报告、开标及评标封闭场地全程高清音视频录像。上****交易中心系统自动归档,根据《档案法》及公共**交易电子档案管理规定,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备同等法定凭证效力,完整实现评审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不存在评标程序违法,因此,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4:质疑内容具体详见质疑函 答复:评标原始资料属于法定保密资料,****政府采购主动公开范畴。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标专家独立打分底稿、评委个人评审工作记录,承载评标专家独立履职的个人评审意见,直接涉及评标专家评审隐私与评审工作保密性,法律法规未赋予利害关系人查阅、完整获取全套涉密原始评审底稿的权利。 如你单位对上述回复不满意,请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提起投诉。 标书代写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六、相关附件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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