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医学习中医系统培训项目 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公告日期: 2026-06-22
****的****西医学习中医系统培训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医学习中医系统培训项目
二、预算金额:150万元
三、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序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 |
| 1 |
C18教育服务 |
****西医学习中医系统培训项目 |
套 |
1 |
150万元 |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
2.地址:**市黄家湖西路16号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根据《国家中****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西医学习中医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我市为本次试点市区。
2、为深入贯彻《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办发〔2021〕3号)文件精神,****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基层西医学习中医培训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为确保我市参训人员资格不被取消,保障尽早开学工作顺利进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支付义务,优化采购流程采用单一来源程序。
3、****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基层西医学习中医培训试点工作的 通知》精神,按照国家有关试点的安排,我市所属的培训机构为****。
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上述情形已构成“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条件,建议本项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 论证时间 |
2026年5月29日15:0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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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证地点 |
**市**区财富大厦A栋7楼7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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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证意见 |
1. 经论证申请单位理由属实,考虑到试点培训单位的唯一性,为了更快的进校培训,严格贯彻《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办发〔2021〕3号)文件精神,****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基层西医学习中医培训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专家一致认为符合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2. ****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基层西医学习中医培训试点工作的 通知》精神,按照国家有关试点的安排,我市所属的培训机构为****,故****为本次项目的唯一供应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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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刘** |
**学院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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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华 |
****中心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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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平海 |
****管理局 |
法律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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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示期限:自2026年 6月 22日至2026年 6 月 26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采购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1****8735
2、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财富大厦A栋7楼702室
联系人:舒先生
联系电话:186****2277
3.财政部门名称:****政府采购科
地址:******财政局三楼
联系电话:0739-****247
免责声明:本页面****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