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乐队)设备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60000元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16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60000元
询价保证金:0 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乐队)设备器材 |
1批 |
否 |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三章 |
16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 明细 |
描述 |
| 询价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加急标书代写 |
|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加急标书代写 |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加急标书代写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加急标书代写 |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如有) |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以下简称资格承诺函),若供应商按照本询价通知书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将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供应商未按照本询价通知书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按询价通知书第二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
时间:2026年06月23日 至2026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街道福新南路韩阳煌都小区1A栋17层1708
现场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期限内自行前往******公司 (**市**街道福新东路1号韩阳煌都1A栋17层1708)对本项目进行报名,须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直接至我司办理。供应商应在报名现场如实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中的各项内容,方为有效报名。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6日 09点0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地点:**市**街道福新南路韩阳煌都小区1A栋17层1708
时间:2026年06月26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街道福新南路韩阳煌都小区1A栋17层1708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名称:****
地址:**市**街道锦鸡路26号
联系方式:兰老师/133****8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公司
地址:**市**区东街街道五一北路106****广场A座24层2402-1
联系方式:黄女士/135****329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135****3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