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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艘报废集装箱船(“珠船901”和“珠船9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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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艘报废集装箱船(“珠船901”和“珠船9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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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公告 |
| 标的名称 | 两艘报废集装箱船(“珠船901”和“珠船996”) |
| 资产描述 |
详见**勤信国融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勤信国融评报字〔2026〕第330006号、勤信国融评报字〔2026〕第330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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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 | **省**市 |
| 废旧物资 | |
| 名称 | 两艘报废集装箱船 |
| 计量单位 | 艘 |
| 数量 | 2 |
| 其他说明 | 标的资产为“珠船901”集装箱船和“珠船996”集装箱船,标的资产船体严重残旧,安全隐患大,主要设备老化,维修费用高,无维修价值,现船舶已作停航处理。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东路远**街39号二层208房(仅限办公) |
| 法定代表人 | 王荣强 |
| 注册资本 | 600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88128H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 《广****公司2026年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公司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文件名称 | 广****公司2026年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文号 | 粤新能董(2026)2号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6-05-19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否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流程),受让申请手续的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全部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交易条件,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 2.本项目交易资金(保证金、诚意金或交易价****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银行转账的方式****交易中心以下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 账号:811********01892054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5.信息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转让底价与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支付服务费。受让****银行转账方式****交易中心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 账 号:394********688****010001 开 户 行:****分行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2.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信息披露公告、受让申请文件、竞价文件、竞价结果通知文件、交易合同等材料均是交易成交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实质性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3.本次转让资产的交接地点在**市**市桥水道八塘尾锚地。 4.交易双方在接到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如不按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交易保证金将按照《****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置,不予退还且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且转让方重新挂牌后无再次参加交易的资格。 5.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6.转让方在收齐交易价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移交标的资产并发出工作许可;自标的资产移交之日起,受让资产的保管、损坏、灭失等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接收受让资产后其处置、使用等任何行为的所有后果、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无权因此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7.受让方在接到转让方发出的进厂工作许可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资产拖离船舶停靠处,自觉接受转让方的指引和监督,拖运标的资产过程中不得损害转让方或第三方财产和人身安全; 受让方在拖运标的资产过程中,因不当操作或其他因素致使船舶停靠处、其他船舶、场地设施及人员的一切碰损和伤害,受让方承担所有责任,并保证负责恢复原状。 8.受让方逾期拖运标的资产的,每延误1个工作日拖运须向转让方支付滞纳金¥500元。 9.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受让方必须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合法处置,转让方对《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标的资产可能作其他用途所发生的安全问题、质量问题概不负责。 10.受让方承诺协助转让方申请因拆解标的资产而享有的拆解补贴,并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①受让方需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交标的资产的《拆解计划书》,并在通过转让方审查后进行拆解工作。 ②****政府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标的资产的拆解工作,转让方可派遣相关人员参与并监督拆解工作(截至本项目公告之日,相关政府部门规定“珠船901”集装箱船的截止拆解日期为2026年8月14日,“珠船996”集装箱船的截止拆解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两艘船的最终截****政府部门的要求为准)。 ③受让方需在标的资产的拆解工作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交相关的《拆解报告》《环保合规证明》等相关文件,具体提交文件以转让方要求为准。 ④如转让方申请拆解补贴需参与相关会议或听证会,受让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书面陈述文件等,具体以相关会议或听证会要求为准。 ⑤受让****政府部门要求的需受让方配合的事项。 11.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转让方未能成功申请拆解补贴,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索损失,受让方同意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包括****政府部门补贴标准计算标的资产可获得的全额补贴款及其他损失。 12.资产转让中涉及的一切法定税费(即由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机关、****机关征收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国家没有明确法律法规规定交易何方缴纳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资产转让中涉及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资产转让中涉及的除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展示安排 | 转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组织看样,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进行登记;未经登记,转让****公司看样。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交易标的成交后,转让方根据标的资产和受让方实际情况开具税点为3%的专用或普通增值税发票(最终增值税金额以税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受让方不得对开具的发票有异议。
2.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范围以现场勘验的范围为准,不超过本项目评估报告所列的资产的范围;标的资产的外形、状态、性能等以现场为准,按现场存放、现状转让。
3.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交易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移交的资产以转让交易信息公告期间现场勘验的资产为准。
4.转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组织看样,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进行登记;未经登记,转让****公司看样。
转让方联系人:刘秋娴,联系号码:020-****7082。
5.转让方内部已完成标的资产的报废流程,本次交易完成后,由转让方注销船舶所有权证书。
6.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交易合同》(合同文本)、**勤信国融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勤信国融评报字〔2026〕第330006号、勤信国融评报字〔2026〕第330007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有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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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交纳及处置方法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0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式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和《资产受让须知》《****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在未违反相关规定及约定前提下,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中心将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中心扣除相关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在网络竞价环节中(动态报价除外)各意向受让方均不进行有效报价的;
(2)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不按照事先确定条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拒绝或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中心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公告和交易各方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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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款账号 | **** 账号:811********0189205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公司****路支行 转账备注:**** |
| 信息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9个周期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公示附件 | 3.资产交易合同.pdf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先生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0170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中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new.****.com/home.html#/;https://new.****.cn/home.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