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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文件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结时,****政府网站公开,且应在作出许可决定7个工作日内公开。现我局公开近期已办结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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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2日
来源:****
撰稿人:廖镭
审核人:周恋枚、严馨玉
签发人:宋蜀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