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月22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6月22日--6月24日(3个工作日)。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市****加工厂滴灌带地膜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建审〔2026〕16号 | 2026-6-22 |
| 2 | 关于**市聚鑫塑筐厂塑料筐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建审〔2026〕17号 | 2026-6-22 |
二、审批决定全文:
关于**市****加工厂滴灌带地膜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建审〔2026〕16号
**市****加工厂:
你单位提交的由******公司编制的《**市****加工厂滴灌带地膜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市兰岗镇兰岗村西侧,总占地面积3563.56m2,总建筑面积2400m2。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行装修改造和设备安装,**3条滴灌带生产线、1条滴头生产线、1条地膜生产线。预计年加工生产滴灌带120t(含滴头15t)、地膜40t。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冷却水。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冷却用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扬尘、粉尘和汽车尾气。施工阶段应采取禁止在大风天施工作业、对场地洒水抑尘、安装防风抑尘网等措施,减少扬尘和粉尘的产生。施工期间运输车辆会产生少量尾气,属短暂间歇排放,污染物在空气中的稀释扩散较快,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很小。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非甲烷总烃、异味。本项目在吹膜、挤出、注塑工序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均为90%),由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共同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去除效率90%)后,通过1台引风机引至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剩余未被集气罩收集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处理前及处理后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100mg/m3)要求,有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2024年修改单)表9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限值要求。
(三)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机械、工具以及车辆噪声。严格遵守施工管理规定,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施工作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设置临时隔声围挡,材料装卸、设备安装等作业轻拿轻放;场内运输车辆限速行驶,禁止敏感区鸣笛,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表1排放限值。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和运输噪声。采用低转速、低振动动力电机的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降噪装置,设备与连接管道间使用柔性软接,风机设置隔声罩;设备置于合理密闭车间内,借助厂房墙体及围墙实现隔声;利用各类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厂内布局科学合理,严格实施昼间生产制度,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开展生产作业,场内运输车辆限速通行,全程严禁鸣笛,物料装卸时轻拿轻放。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收集后综合利用。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废包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于库房内暂存,****回收站。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废旧纸箱及废塑料,集中收集外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含油手套。废活性炭由专人佩戴防护工具进行更换,更换后废活性炭装入密闭容器内;废机油用带盖的密闭金属桶收集;废油桶、含油抹布和含油废手套统一收集。运营期的危险废物全部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禁止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和生产车间周围堆放各种可燃物;危险废物贮存库和生产车间周围不能存在火源。疏散通道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保持关毕状态,不得上锁;疏散通道不得堆放杂物;应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地面采用防火地面或敷设防滑设施。设置足够的灭火器;所用电气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加强日常检查与维护,避免跑、冒、滴、漏、渗现象等。严格执行以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按照规定编制****生态环境局备案。
(六)落实环评报告中的监测计划,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七)严禁企业出现上访事件。企业如果出现环境污染上访事件,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待整改完成经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生产。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要按规定程序,企业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政府进行规划或土地调整等情况时,****政府有关要求执行。
五、审批意见中其他未作明确规定的事项内容,应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此批复为环保专项意见,项目建设还应符合安监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间要服从**市**生态****执法队对其进行的日常监管。
关于**市聚鑫塑筐厂塑料筐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建审〔2026〕17号
**市聚鑫塑筐厂:
你单位提交的由******公司编制的《**市聚鑫塑筐厂塑料筐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建设地点位于**市**市兰岗镇兰岗村西侧,总占地面积969.78m2,总建筑面积700m2。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本项目利用现有土地及厂房进行建设,拆除原有废弃闲置的房屋,**一座生产车间、一座库房,库房内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库,并购置安装注塑机等生产设备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原料使用聚丙烯新料颗粒进行生产,预计年加工塑料筐100万个(约1000t)。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冷却水。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冷却用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扬尘、粉尘和汽车尾气。施工阶段应采取禁止在大风天施工作业、对场地洒水抑尘、安装防风抑尘网等措施,减少扬尘和粉尘的产生。施工期间运输车辆会产生少量尾气,属短暂间歇排放,污染物在空气中的稀释扩散较快,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很小。运营期废气为非甲烷总烃和异味。本项目共安装5台注塑机,生产规模为年加工塑料筐100万个。每台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效率为90%),非甲烷总烃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吸附效率90%),通过1台引风机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处理前及处理后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100mg/m3)要求,有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未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2024年修改单)表9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限值要求。
(三)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机械、工具以及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车辆噪声。严格遵守施工管理规定,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避开民众敏感休息时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合理怠速运行避免空载轰鸣、设置临时隔声围挡、材料装卸、设备安装等作业轻拿轻放;场内运输车辆限速行驶,禁止敏感区鸣笛,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 2025)表1排放限值。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和运输噪声。采用低转速、低振动动力电机的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降噪装置,设备与连接管道间使用柔性软接,风机设置隔声罩;设备置于合理密闭车间内,借助厂房墙体及围墙实现隔声;利用各类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厂内布局科学合理,严格实施昼间生产制度,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开展生产作业,场内运输车辆限速通行,全程严禁鸣笛,物料装卸时轻拿轻放。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指定倾倒地点,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废包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外售。废包装材料为废塑料包装,集中收集外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吸附活性炭,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由专人佩戴防护工具进行更换,更换后废活性炭装入密闭容器内;废机油用带盖的密闭金属桶收集;废油桶、含油抹布和手套分类收集,临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禁火源进入危险废物贮存库,对明火严格控制,在危险废物贮存库附近20m内不准有明火。必须经常检查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性,使其处于即用状态,以备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高效率的发挥作用。加强对化学品运输、储存过程的管理,规范操作和使用规范,降低事故发生概率;车间地面、原料区及运输车道必须做好地面硬化工作,且应做好防雨、防渗漏、防火等措施,并设置围堰,以减轻化学品泄漏造成的危害。 严格执行以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按照规定编制****生态环境局备案。
(六)落实环评报告中的监测计划,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七)严禁企业出现上访事件。企业如果出现环境污染上访事件,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待整改完成经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生产。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要按规定程序,企业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政府进行规划或土地调整等情况时,****政府有关要求执行。
五、审批意见中其他未作明确规定的事项内容,应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此批复为环保专项意见,项目建设还应符合安监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间要服从**市**生态****执法队对其进行的日常监管。
三、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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