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采购包1:
| **** | **省**市**县大寨苗族乡大寨村5组51号附1号 | 398,980.00元 | 96.38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000 | C****0000 其他社会服务 | 大寨苗族乡2026年粮食生产激励“粮烟融合示范”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曾祥瑞、文勇、黄晟(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的通知,****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下述银行名单排序不分先后。(详细要求及流程详见“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 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范千华 (133****6762)。
名称:****
地址:**市**县大寨苗族乡大寨街93号
联系方式:0830-****667
名称:****
地址:**省**市****省**市**百和镇百和街村
联系方式:138****8721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8721
****
2026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