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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北三环路道安工程
项目通知(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原投标承诺函的工期为 :按招标人要求我方接到任务后两个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四个小时进场施工;五天内完成修复任务 ,现改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必须及时保质保量完成招标人下达的施工任务,如承包人未能达到要求,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承包合同;同时各阶段项目下达工程量任务后,承包人接到任务后2天内到达现场(进行施工勘察),10天内进场施工,工期以发包人各阶段单独发出的具体书面通知为准(最后一个项目以开工时间为准)。
本项目通知(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项目通知(二)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
日期: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