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非公路纯电动矿用自卸车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集团非公路纯电动矿用自卸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告、开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现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集团非公路纯电动矿用自卸车
项目编号:****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公告日期:2026年5月29日
三、招标范围:
| 包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 A | 非公路纯电动矿用自卸车 | 75吨级 | 台 | 20 | 2800 |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
四、评标信息及中标候选人评标日期:2026年6月22日09时00分
评标地点:****东楼三楼307会议室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结果:
A包:
| 包号 | 排名 | 中标候选供应商 | 最终得分 | 投标报价(万元) | 交货期 |
| A包 | 第1名 | **** | 93.2 | 2600 | 合同签订生效后15天内 |
| 第2名 | ****公司 | 77.01 | 2720 |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
五、公示发布媒介及公示期
本公示于2026年6月22日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发布。公示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 25日。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或者采用电子文件的方式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七、对本公示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大道47号(体育路与**大道交叉口东100米**)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艳艳 0375-****718
业主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区建设路东段南4号院
联系人:张亚明 联系电话:189****8708
邮箱:****@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大道47号(体育路与**大道交叉口东100米**)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晓涛0375-****871
张先生0375-****568
一部邮箱:****@163.com
财务联系电话:0375-****620
平台技术电话:152****0901、159****0605
八、监督单位
招标人监督部门:0375-****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