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 |
| 资金现金 |
| 1,400,000元 人民币 |
| 73,824,279.43元 人民币 |
| CQGCTYZHPG2026[JS] |
| 水土**污水管网系统整治工程施工 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水土**污水管网系统整治工程施工”的答疑内容通知如下;本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答疑部分 问题一:招标文件1.4.1要求2022-2024年财务报表的要求,请问是否可以不附财务附注 回复: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问题二:21、专用合同条款12.1 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中“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及缺陷修复等费用,……”按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是另行单独计算的,其不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请修改此条款内容为:“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及缺陷修复等费用,……”。 回复:本条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约定,不作调整,按合同条款执行。 问题三:22、专用合同条款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的(2)进度款支付的“③月进度付款”中“其中人工费(工资款)按当期审核确认的已完合同价款的 25%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人工费数额大于当月完成的合同价款的 25%时,按实际人工费数额拨付;若人工费数额小于当月完成的合同价款的 25%时,按不小于当月完成的合同价款的 25%拨付)”,这里的“25%”比例过高,按照《关于调整市政及机电安装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人工费拨付比例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建管〔2021〕211号”的“一、调整工资专户人工费拨付比例”中规定“单独办理施工许可的道路、隧道、桥梁及机电安装工程,工资专户人工费拨付比例由原来的25%调整为:道路工程15%、隧道工程20%、桥梁工程15%;施工许可范围包含道路、隧道、桥梁等两种及以上类型的市政工程为15%;机电安装工程为15%”,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管网土石方工程、部分机电设备安装、排水管网建设等建设内容,其管网工程属道路附属工程范筹,则请招标人修改上述条款内容中的“25%”为“15%”,请回复。 回复:本项目为排水工程,不作调整,按合同条款执行。 问题四:23、专用合同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6)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1天,承包人按合同价的0.4‰/天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上限: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违约金过高, 根据《****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第六条第四点:“关于违约金数额问题。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判断标准应结合行业利润率确定。建设工程行业的利润率一般在 3%左右,实践中,在计算或调整违约金数额时,要考虑建筑行业是微利行业的特点,尽量避免承包人因承担过高违约金导致倒贴钱现象发生。本着双方良好履约的目的出发,承包人不会无故恶意拖延工期,建议修改为“……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1天,承包人按5000元/天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上限: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3%……”。 回复:本项目逾期竣工违约金标准为结合项目工期紧迫性、延误可能造成的实际运营损失及行业通用惯例设定,累计上限10%符合相关规定,按合同条款执行。 问题五:24、专用合同条款21.4.23“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经中介审计时,审减额超过5%(不含),发包人将处承包人违约金(违约金=以审减额超出5%部分为基数按渝价[2013]428号文计取的审减效益费)”,因发承包双方对合同和计价定额的不同理解会出现工程计价的差异,且施工方为加快结算进程往往会作出一定的让步,这些原因造成的审减超5%按上述条款由承包人承担全部审计费用不合理,且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的规定“****政府****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审减金额超过申报金额的10%时,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若审减金额未达到或低于10%,则由甲方承担审计费用”。请修改上述条款内容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经中介审计时,审减额超过10%(不含),发包人将处承包人违约金(违约金=以审减额超出10%部分为基数按渝价[2013]428号文计取的审减效益费)”。 回复:审减率超5%由承包人承担符合《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文件以及《招标投标法》诚实信用等原则,按合同条款执行。 问题六:25、招标文件后附的投标文件格式(PDF 签章版)和用**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导出来的文件格式(word)不同时,请招标人明确,以哪个格式为准 回复: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的投标文件格式与制作软件中格式有不一致的情况,则应以加盖电子印章的招标文件(即 PDF版)为准(除制作软件自动生成无法修改的外),其制作软件中的格式是为方便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使用。 问题七:16、专用合同条款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的10%。”这里的“10%”比例过高,承包人难以承受,请修改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的1%。” 回复:本项目逾期竣工违约金标准为结合项目工期紧迫性、延误可能造成的实际运营损失及行业通用惯例设定,累计上限10%符合相关规定,按合同条款执行。 问题八:17、专用合同条7.6 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承包人自行考虑不利物质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费用和责任等,所有相关费用已纳入签约合同价中。”不合理,因不利物质条件在工程投标阶段无法预估,只能在施工中过程中发现,其采取的克服不利条件的合理措施所产生的费用无法提前纳入签约合同价中,请删除此条款内容。 回复:本项目不利物质条件条款为结合项目实际性、承包人专业风险预判义务及建设工程行业通用风险分担原则设定,承包人投标报价已综合包含各类现场不可预见风险费用,按合同条款执行。 问题九:18、专用合同条款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中“承包人有权在【14】日内申请工期顺延,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除此之外承包人不得主张损失赔偿和合理利润等费用,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等任何责任。……”不合理,按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中规定“承包人应采取克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则请修改此条款内容为“承包人有权在【14】日内申请工期顺延,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回复:本条款风险共担,补工期、不增费用符合公**则,按合同条款执行。 问题十:19、专用合同条款7.8.3指示暂停施工“承包人应考虑暂停施工的风险及损失,且不得提出费用索赔,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暂停施工的费用损失不应由承包人承担,且在投标报价阶段投标人无法预估是否发生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暂停施工的情况,无法在投标报价中计算此可能发生的费用,则请删除此条款内容。 回复:符合行业惯例,按合同条款执行。 问题十一:20、因本项目的合同计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是按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有可能存在漏项清单,而在短暂的投标期提出质疑的时限内,投标人也无法准确的提出漏项项目及其工程量,则建议在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0.1变更的范围中增加一项“(11)工程量清单漏项项目”,以使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时对清单漏项项目的费用计算原则执行变更估计原则从而避免造价计算的争议,请回复。 回复:本条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约定,不作调整,按合同条款执行。 问题十二:11、专用合同条款3.1.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1.10.6承包人自行解决生活、办公用水、用电和生产用水;同时承包人还应保证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所需的生活用水、用电;工程的施工、试验、用水和用电由承包人自己解决。以上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合理,施工水电的开通属于发包人义务,应由发包人承担费用,发包人应提供水电接口,建议修改为“发包人提供水电接口,承包人自行接入生活、办公用水、用电和生产用水用电”。 回复:费用已包含在清单限价中,按合同条款执行。 问题十三:12、专用合同条款3.1.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1.10.11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合理,“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属发包人应提供的施工条件,其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且按合同计价原则计算的投标报价的各项费用中均不含此项费用,请修改此条款内容为:“承包人负责保护施工现场范围内地上、地下各种管线和施工场地用地红线外既有的一切管线、构筑物等,由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按实办理签证计算”。 回复:费用已包含在清单限价中,按合同条款执行。 问题十四:13、专用合同条款3.2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严格按设计图纸、现行国家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时向监理人、发包人报告现场情况等,全权履行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义务,承包人对项目经理进行合同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的特别授权,项目经理所做出的所有行为均代理承包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有法律后果均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代为发表各项意见、签收文书、承诺、放弃或变更合同权利,签署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签证,施工管理,签证索赔、放弃有关权利、代为发表费用结算、办理结算并签署结算、计价所有文件等,未事先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经理。”此条款内容不妥,过分加大了项目经理的权利,给承包人带来难以控制的风险,按照企业合规化管理的要求,请招标人务必修改此条款内容为“项目经理严格按设计图纸、现行国家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时向监理人、发包人报告现场情况(具体以承包人书面授权范围为准)。” 回复:本条款为依据建设工程行业项目经理负责制法定要求及《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委托代理相关规定设定,承包人可通过内部管控机制规范项目经理履职行为,按合同条款执行。 问题十五:14、专用合同条款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进场前。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投入的人员、机械与投标时列举人员、机械名单、数量不一致的,发包人有权认为承包人严重违背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人除应承担【合同金额的10%】的违约金外,发包人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兑付履约保函),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承包人承担”,此条款内容太严苛,违约责任过重,承包人难以承受,投标时列举人员、机械名单、数量会因施工方案的调整而产生细微的变化,建议修改此条款“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进场前。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投入的人员、机械与投标时列举人员、机械名单、数量不一致的,发包人有权认为承包人严重违背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人应承担【合同金额的1%】的违约金”。 回复:本条针对投标实质性承诺履约设定,按原合同执行。 问题十六:15、专用合同条款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通用条款约定外,因仅可归责于发包人的单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承包人有权在【3】日内申请工期顺延,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除此之外承包人不得主张价格调整、损失赔偿和合理利润等费用,发包人不支付承包人其他费用及利润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等任何责任。若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的,则视为工期不顺延,且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等任何责任……”不合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并顺延工期,包括但不限于价格调整、损失赔偿和合理利润等费用,且给承包人踢脚申请的时间过短,请修改此条款内容为“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通用条款约定外,因仅可归责于发包人的单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承包人有权在【28】日内申请工期顺延和提交费用损失报告及其计算书,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应工期延误造成的各项损失费用按实办理签证计算。” 回复:本条款风险共担,补工期、不增加费用符合公**则,按合同条款执行。 问题十七:6、专用合同条款1.11.4“……如果发包人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仲裁)、侵权指控等,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名义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仲裁)等,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若承包人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未妥善完成前述索赔、诉讼(仲裁)、纠纷等的处理,发包人有权自行处理,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处理费用和发包人全部损失等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且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所有未结款项等所有款项中直接扣除,同时发包人有权拒付进度款、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兑付履约保函)”,此条款中的“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不合理,显失公平,请删除此条款(有关知识产权的发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可执行相应的通用条款)。 回复:符合行业惯例,承包人应选用合法合规技术,按合同条款执行。 问题十八:7、专用合同条款2.4.1.1 提供场地中的“施工场地、施工条件、基础资料未能按约定提供的,承包人应结合施工场地实际交地等情况,优化施工组织计划,承包人自行考虑相关风险,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中……承包人可在项目关键线路受到影响之日起【28】日内提交书面工期顺延申请,并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后可按其审批同意的天数相应顺延项目工期,否则工期不予顺延。除此之外,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等任何责任。上述情况不视为发包人违约。由于本项目工期紧迫,须采用全面平行施工,相关费用已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并已纳入签约合同价中。”,此条款内容不合理,显失公平,施工场地、施工条件、基础资料提供属于发包人的义务,其提供的基础资料的准确性应有发包人负责,未能按约定提供造成的影响也应由发包人承担,请招标人回复删除此条款内容。 回复:符合行业惯例,责任边界清晰,按合同条款执行。 问题十九:8、专用合同条款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的“2.4.2.1 承包人自行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实际现状为准,由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相关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协助;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算费用。”此条款中所述的“水电开通的手续费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合理,施工水电的开通属于发包人义务,应由发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且按合同计价原则的计算的工程造价中没有包含此项费用。如要投标人将上述费用纳入投标报价,则请招标人明确发出的最高限价中应计入此项费用(投标报价受最高限价的限制)且发出的招标清单的措施项目费用清单中应增加计算上述费用的清单项目,否则投标人无法将此项费用计入投标报价,请回复删除此条款内容中的“ 承包人自行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实际现状为准,由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相关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协助;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算费用”。 回复:费用已包含在清单限价中,按合同条款执行。 问题二十:9、专用合同条款2.4.2 提供施工条件“2.4.2.3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解决,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算费用。”不合理,“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属发包人应提供的施工条件,其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且按合同计价原则计算的投标报价的各项费用中均不含此项费用,请修改此条款内容为:“承包人负责保护施工现场范围内地上、地下各种管线和施工场地用地红线外既有的一切管线、构筑物等,由此而发生的费用按实办理签证计算”。 回复:费用已包含在清单限价中,按合同条款执行。 问题二十一:10、投标人须知10.1支付担保“招标人应按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向中标人提供相应的支付担保。招标人将在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中标人提交支付担保。”而专用合同条款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中“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不合理,招标文件中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而无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按现行的渝建管【2022】238号文的“三、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的规定:“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履约担保的,建设单位应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施工合同金额(扣除建设单位提供担保前已支付的工程款)的10%,同时不得低于履约担保金额。”且按合同的对等性、公平性原则,则请招标人修改上述条款内容为“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提供 。”并在其下的条款中,明确支付担保的形式和金额、时间等。 回复:本条针对投标实质性承诺履约设定,按原合同执行。 问题二十二:1、专用合同条款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中的“若同一文件中对同一事项作出不同规定,则以利于发包人解释为准”,此条款不合理,按照相关规定,合同条款是招标人发出的格式条款,其前后不一致的条款内容应按不利于发包人的解释为准,则请删除此条款内容中的“若同一文件中对同一事项作出不同规定,则以利于发包人解释为准”。 回复:符合行业惯例,责任边界清晰,按合同条款执行。 问题二十三:2、专用合同条款1.6.1中“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超出份数由承包人自费复制”而13.2.2 竣工验收程序中“(3)承包人提供竣工资料的约定:承包人提供纸质版竣工图肆套”,则发包人提供2套图纸数量太少,不能满足生产管理的需要。因竣工图是通过在施工蓝图中增加设计变更、交底纪要的内容而形成,请发包人提供图纸至少7套(现场工作面需2套,施工管理备查1套、竣工图需4套)。 回复:竣工图是以施工图、现场调整、变更设计等内容组合而成,与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蓝图纸质资料数量无关,业主单位一般提供5套蓝图即可(监理1套、跟审1套、备用1套、施工单位2套)。 问题二十四:3、专用合同条款1.1.3.10“……临时占地的手续办理及协调等为保障项目正常推进的相关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协助。临时占地涉及的费用承担:均由承包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占地补偿费、土地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复垦、恢复原状等)。”以及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已含在签约合同价中。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承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费用已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合理,施工所需场地属于发包人应提供的施工条件,承包人办理申请手续但所产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请招标人回复删除上述条款内容中有关临时占地所需各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的相应内容。 回复:符合行业惯例,按合同条款执行。 问题二十五:4、专用合同条款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承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并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场内、外临时道路和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维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已含在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中)”,不合理,负责办理并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应由发包人承担其费用,按合同计价原则执行现行的建设工程计价定额计算的工程造价中不包含此类费用。如要投标人将上述费用纳入投标报价,则请招标人重新发出最高限价并在其中计入此项费用(投标报价受最高限价的限制)且发出的招标清单的措施项目费用清单中应增加计算上述费用的清单项目,否则投标人无法将此项费用计入投标报价,请回复。 回复:符合行业惯例,按合同条款执行。 问题二十六:5、专用合同条款1.10.2场外交通“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中”,不合理,场外道路的开通属于发包人义务,且按合同计价原则的计算的工程造价中没有包含此项费用,如要投标人将上述费用纳入投标报价,则请招标人重新发出最高限价并在其中计入此项费用(投标报价受最高限价的限制)且发出的招标清单的措施项目费用清单中应增加计算上述费用的清单项目,否则投标人无法将此项费用计入投标报价,请回复。 回复:符合行业惯例,按合同条款执行。 问题二十七:1、根据招标文件发布的QTF软件中显示,子单位工程“开挖修复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措施项目费中将调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归为了安全文明施工费,因调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不属于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议将调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归属到组织措施费或其他名目中。 回复:调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列入施工组织措施费中,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归为安全文明施工费,以本次发布清单为准。 问题二十八:2、根据图纸结构设计说明4.9管道穿河道段第(9)条,管道采用C30混凝土满包,未见混凝土满包大样图且沟槽开挖支护断面图(拉森钢板桩)说明混凝土包封采用C20,请明确混凝土标号等级以及混凝土满包大样图。 回复:管道包封根据说明采用C30砼。 问题二十九:3、工程量清单中有围墙恢复,但未见围墙施工大样图,请明确围墙施工图纸。 回复:围墙参照图集室外工程12J003-F2做法,具体以实计。 问题三十:4、请明确开挖修复沟槽-其他附属工程-清单“C30混凝土废除雨水口”的具体做法是否为原废除雨水口的修复 回复:雨箅子拆除,C30素混凝土封填,单个雨水口封填量约0.14立方米,最终据实收方。 问题三十一:5、中粗砂沟槽回填、砂石回填、砂石回灌清单中的中粗砂为机制砂还是天然砂,请明确 回复:机制砂。 问题三十二:6、清单开挖修复危大工程中级配砂石回灌桩孔砂种类:级配砂石,但设计图中无做法,级配砂石比例不详,请明确 回复:石屑+机制砂=6:4 问题三十三:7、施工图有对现状管道保护防护图,但清单未有对应部分费用,建议将现状管道保护费用列入暂估价,发生时按时计算。 回复:在施工技术措施费中有列项“现状管道临时防护措施”可计量清单。 问题三十四:1、我公司于2026 年进行了优势合并整合,****公司项目业绩作为本次我司投标的投标人业绩证明,并提供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吸****公司签订的吸收合并协议,请问是否可视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回复:满足,但还需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的其他要求。****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问题三十五:2、招标文件要求拟派人员在投标单位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5年10月至2026年4月。我****公司整合吸收合并,目前在我单位的养老保险连续缴纳记录为2026年1月至2026年4月,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期间的养老保险在原单位缴纳。 请问同时提供原单位和现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并提供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吸****公司签订的吸收合并协议,是否可视为满足招标文件中养老保险的要求 回复:满足,本项目在补遗(二)已修改对社保的要求,详见补遗(二)。 问题三十六:3.财务审计报告中的相关财务报表是否需要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回复:招标文件对“财务审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未作要求。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问题三十七:4.我单位为中型企业,其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但我单位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鉴于此种情况,我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还是《中小企业承担合同额承诺涵》 回复:贵司其控股股东为大企业,故需提供中小企业承担合同份额承诺函。 问题三十八:1、根据招标文件发布的QTF软件中显示,子单位工程“开挖修复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措施项目费中将调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归为了安全文明施工费,因调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不属于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议将调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归属到组织措施费或其他名目中。 回复:调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列入施工组织措施费中,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归为安全文明施工费,以本次发布清单为准。 问题三十九:2、根据图纸结构设计说明4.9管道穿河道段第(9)条,管道采用C30混凝土满包,未见混凝土满包大样图且沟槽开挖支护断面图(拉森钢板桩)说明混凝土包封采用C20,请明确混凝土标号等级以及混凝土满包大样图。 回复:C30,做法参照补遗后的图纸S-P-13。 问题四十:3、工程量清单中有围墙恢复,但未见围墙施工大样图,请明确围墙施工图纸。 回复:围墙参照图集室外工程12J003-F2做法,具体以实计。 问题四十一:4、请明确开挖修复沟槽-其他附属工程-清单“C30混凝土废除雨水口”的具体做法是否为原废除雨水口的修复 回复:雨箅子拆除,C30素混凝土封填,单个雨水口封填量约0.14立方米,最终据实收方。 问题四十二:5、中粗砂沟槽回填、砂石回填、砂石回灌清单中的中粗砂为机制砂还是天然砂,请明确 回复:机制砂。 问题四十三:6、清单开挖修复危大工程中级配砂石回灌桩孔砂种类:级配砂石,但设计图中无做法,级配砂石比例不详,请明确 回复:石屑+机制砂=6:4。 问题四十四:7、施工图有对现状管道保护防护图,但清单未有对应部分费用,建议将现状管道保护费用列入暂估价,发生时按时计算。 回复:在施工技术措施费中有列项“现状管道临时防护措施”可计量清单。 问题四十五: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满足赋码并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财务会计报告是否需要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回复:1.本项目不强制要求提供赋码和查询截图。 2.招标文件对“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未作要求。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问题四十六:1、因制作软件导入的单个模块大小有限,能否只提供主要页,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2、(2)主要管理人员:制作软件导入的单个模块大小有限,是否在投标文件中可以不提供人员证件,后续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按要求提供。 回复:1.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2.主要管理人员按照招标文件提供承诺。 问题四十七: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回复: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问题四十八: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 回复: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的人员不作要求。 问题四十九:投标人是否只需提供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承诺即可,投标人是否还需另附承诺或自拟承诺 回复: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承诺已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的“(二)承诺”中集中编制,投标人若有其他承诺,请自行考虑。 问题五十:投标文件格式以投标软件制作系统导出的格式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PDF的格式为准 回复: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的投标文件格式与制作软件中格式有不一致的情况,则应以加盖电子印章的招标文件(即 PDF版)为准(除制作软件自动生成无法修改的外),其制作软件中的格式是为方便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使用。 问题五十一:投标制作软件开标一览表部分中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是否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标书代写 回复: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问题五十二:你好,我公司业绩为:**1****水厂(5.0万m3/d),**输水管5.924km,管径DN700,****泵站1座等内容。符合该项目业绩要求吗 回复:满足,但还需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的其他要求。 问题五十三:你好,**城市道路工程业绩符合业绩要求吗 回复:满足,但还需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的其他要求。 问题五十四:请提供设计图纸 回复:设计图纸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在补遗(二)下方自行下载。 问题五十五: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要求: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中小企业盖章。请问“企业名称(盖章)”处只需要盖章还是需要填写企业名称后盖章 回复:填写企业名称后盖章。 问题五十六:你好 递交线下纸质保函需要社保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吗 回复: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的人员不作要求。 问题五十七:投标函中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是否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回复: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问题五十八: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工程质量、分包的约定内容是否可以填写“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回复:可以填写“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问题五十九:3.财务审计报告中的相关财务报表是否需要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回复:招标文件对“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未作要求。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问题六十:1、招标文件第225页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要求: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请问是填报2024年还是2025年数据 回复:2025年度数据。 问题六十一:2、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 回复: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的人员不作要求。 问题六十二:1、招标文件PDF版后附的投标文件格式和**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导出来的文件格式(word)不同时,请明确以哪个格式为准 回复: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的投标文件格式与制作软件中格式有不一致的情况,则应以加盖电子印章的招标文件(即 PDF版)为准(除制作软件自动生成无法修改的外),其制作软件中的格式是为方便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使用。 问题六十三: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的约定内容是否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回复: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问题六十四:3、因整本的财务报表内容非常多,请问在投标文件资格查部分近年财务状况表中,能否只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不提供附注即可 回复: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问题六十五:4、我司完成过一个 EPC 业绩,且负责该业绩项目中的施工总承包工作,施工内容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内容,请问该 EPC 业绩是否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对施工业绩的要求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但还需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的其他要求。****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问题六十六:5、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是否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承诺 回复: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承诺已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的“(二)承诺”中集中编制,投标人若有其他承诺,请自行考虑。 问题六十七:6、我公司承建的业绩中有含有设计、施工及采购内容,请问这样的业绩是否能符合要求请明确。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但还需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的其他要求。****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问题六十八: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与QTF名称不一致,请招标人修改为一致或明确不因项目名称不一致而废标。 回复:已上传新的工程量清单,以本次补遗(二)工程量清单名称为准。 问题六十九:**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需要填写吗 回复:投标人应完整填写系统生成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相应内容。 问题七十:请明确下主要负责人包含哪些 回复: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总裁)、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 问题七十一:2025年的财务报表已经出来,请问附2023年、2024年、2025年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可不可以 回复:不可以,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问题七十二:开挖修复工程中:清单46-47项栏杆及围墙恢复未找到图纸,无法计算工程量,请提供详细图纸。 回复:围墙参照图集室外工程12J003-F2做法,具体以实计。 问题七十三:开挖修复工程中:清单20-29项的井及雨水口都无完整的结构及建筑图,且未提供各个工作井的深度剖面图,无法计算工程量,请提供详细图纸。 回复:根据本项目补遗(二)的图纸说明进行计算。 问题七十四:5.招标文件P153页2.4.3.2“承包人负责办理建筑管理的相关手续,发包人协助,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该条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班里建筑管理相关手续属于发包人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通过合同约定转嫁给承包人。 回复:本条款未免除发包人法定责任,不作调整。 问题七十五:6.招标文件P169页7.5.1(7)“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通用条款约定外,因仅可归责于发包人的单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承包人有权在【3】日内申请工期顺延,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除此之外承包人不得主张价格调整、损失赔偿和合理利润等费用,发包人不支付承包人其他费用及利润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等任何责任。若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的,则视为工期不顺延,且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等任何责任”比条款有失公平公正原则,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发包人应顺延工期及承担相应赔偿及合理利润。 回复:本条符合招投标相关规定,已明确工期顺延途径,不作调整。 问题七十六:7.招标文件P170页7.5.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按专用合同条款16.2.2(6)目执行。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减轻和(或)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和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的10%”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就只顺延工期,但对承包人工期延误就要如此高额的赔偿,是否太过于不公平,请修改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预期一天罚款2000元,上限为签约合同价的2%” 回复:本条符合招投标相关规定,已明确工期顺延途径,不作调整。 问题七十七:8.招标文件P180页11.1“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价格均不调整,人工材料价差均不调整,且通用合同条款第11.1 条不适用。”因本工程工期较长,且近年来建材、人工市场价格波动剧烈,承包人无法在投标阶段准确预判全施工周期的价格走势。若强制约定所有价差均不调整,将导致承包人投标报价无法合理测算风险成本,报价严重失真,请发包人修改为“人工及材料按当期《**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单价变化超过±5%时调整,调差材料包含:钢材(包含钢筋、钢管、钢板、型钢、角钢、槽钢、工字钢、钢绞线等)、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拌和料、水泥、砂、碎石、电缆等。” 回复:本项目工期小于一年,价格风险处于行业可预见、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七十八:9.铜材价格波动较大,建议将电线电缆纳入调差范围,调差方式如下:电线、电缆价格按照“**有色网”(https://www.****.cn/)1#电解铜现货平均价格进行实际价格调整(价格波动3%内则不调整),调整方式为P1 = P0 ±[( ︱A1-A0*1.03︱)/1000] × F P1:结算单价 P0:本次投标单价 A1:结算铜价,自实际开工时间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结束时间止,**有色网月平均铜价计算(月均铜价计算方法:每月5日、15日、25日的铜价算数平均值,遇节假日顺延下一交易日;如遇停工或者不可抗力,其停工期间月份不参与铜价算数平均数计算)。 A0:本次投标的基准铜价(投标截止期当天铜材价格,遇周末或节假日顺延下一交易日) F:=截面积×铜密度/1000(每米铜含量,单位:公斤/米)元/米。标书代写 回复:本项目工期小于一年,价格风险处于行业可预见、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七十九:1.招标文件P151页1.13“承包人应在投标阶段对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进行复核,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质疑时间内提出异议,承包人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时间提出异议的,则发包人视为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已包含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工作内容。”因投标时间较短,无法完全核实所有清单工作内容,请修改为“若清单与图纸有不一致的地方,按按专用合同条款10.4变更估价原则执行” 回复:本条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约定,不作调整,按合同条款执行。 问题八十:2.招标文件P151页1.13“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调整综合单价。”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不调整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处理有失公平,因为投标时想要纠错后报价也受限于限价无法按真实情况组价,这使得结算争议频发,违背公平、诚信原则。故建议修改为: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专用合同条款10.4变更估价原则执行。 回复:本条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约定,不作调整,按合同条款执行。 问题八十一:3.招标文件P152页2.4.1.1(2)“施工场地、施工条件、基础资料未能按约定提供的,承包人应结合施工场地实际交地等情况,优化施工组织计划,承包人自行考虑相关风险,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中。施工场地、施工条件、基础资料未能按约定提供,影响项目关键线路的,承包人可在项目关键线路受到影响之日起【28】日内提交书面工期顺延申请,并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后可按其审批同意的天数相应顺延项目工期,否则工期不予顺延。除此之外,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等任何责任。上述情况不视为发包人违约。”此条款有失公平,发包人分次提供场地,有可能导致窝工等损失,此条件为不可控且无法预估损失金额,请修改为“施工场地、施工条件、基础资料未能按约定提供,影响项目关键线路的,承包人可在项目关键线路受到影响之日起【28】日内提交书面工期顺延申请,并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后可按其审批同意的天数相应顺延项目工期且赔偿因工期延误而导致承包方的相应损失及合理利润。” 回复:本条符合行业惯例,按原合同执行。 问题八十二:4.招标文件P153页2.4.3.1“工程地质资料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承包人自行与相关部门联系,承包人应现场核实并应在调查、探明并编制安全施工方案经监理批准后方可实施,与此相关的费用以及上述资料与现场不符等产生的风险、损失、责任等均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算费用。”该条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应由发包人承担提供工程地质、地下管线资料的法定义务,并对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因发包人提供资料错误、缺失、与现场不符导致的费用增加、工期延误、安全风险及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回复:本条款未免除发包人提供工程地质及地下管线基础资料的法定义务,本款是要求承包人在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自行现场核实并承担因现场情况与资料不符所产生的风险与费用,该约定属于合理的风险分配,投标人可据此自主报价合理考虑风险。故本条款不予修改,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八十三:请招标人明确,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否可填写为“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回复: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问题八十四:1.投标函附录中的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的约定内容是否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回复: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问题八十五: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请问是否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回复: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问题八十六:关于财务报告签章瑕疵是否导致废标的质疑。假设某单位2022、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均为盈利,满足“不连续亏损”的要求。但2024年度的报表上,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仅有签名未盖章(审计机构已盖章认可)。请问:该单位是否会被废标 我方认为不应废标。理由很简单:就算你们认为2024年的报告有签章瑕疵,那么2022和2023年度的报告是在当时法律要求下出具的,干干净净、没有问题,而且这两年的利润都是正数。连续亏损需要连续两个年度都亏损,而2022和2023年不亏损,2023年也不亏损——哪怕2024年亏损,也构不成“连续亏损”。更何况2024年实际也是盈利的。 如果为了暗箱操作、排斥潜在投标人,你们扣着2024年的签章形式问题不给过,然后说上述单位不满足“不连续亏损”那是讲不通的。请你们明确回答:是否承认2022和2023年度的合法有效报告已经足以证明没有连续亏损如果非要废标,请拿出法规条款——哪一条规定签章不全直接废标,并且能推翻“两年不亏损就不存在连续亏损”的基本事实 回复:招标文件对“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未作要求。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问题八十七: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2022、2023、2024年财务报表不连续亏损,按照不连续亏损的这个逻辑理解,是不是只需要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且不出现亏损就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连续亏损的要求2.如果你们在哪个卡卡角角写一句埋个雷,说什么“财务报表须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那么请明确这个要求是对哪些年份的报表的哪几张报表的要求,只是对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要求就可以吗 回复:1.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2.招标文件对“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未作要求。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问题八十八:招标文件中要求:“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不连续亏损。****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这里有几个地方说得不清不楚。为避免后续扯皮,也防止有人借机搞名堂,现逐条质疑,请贵方给个明明白白的答复。 1.财务报表附注到底要不要你们只说了要三张主表,提都没提附注。请明确:如果只提供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是否可行,也请明确说明,我们好照办。莫搞到评审时临时变卦。 2.提供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是否需要满足财政部门的赋码要求要不要提供官方平台的深度查询截图(**审计报告验真二维码、赋码查证记录之类)如果需要,请把平台名称和操作步骤列出来;如果不需要,也请痛快说一声。不要搞成‘隐含要求’,让投标人猜来猜去,最后成了你们自由裁量的借口。 3.签名盖章要求——请按新《中华人民**国会计法》施行时间分别说明清楚 上次你们就在管网项目用签字和盖章埋雷,我们专门查询了,202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国会计法》第二十一条才对签字和盖章提出了要求:“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请注意:该条款是2024年7月1日才开始施行的。而本次招标,我们提供的是2022年、2023年、2024年三个年度的财务报告。这里的时间节点很关键,请贵方明确答复:凡是在2024年7月1日新《中华人民**国会计法》施行前出具的报告(包括2022年全年、2023年全年,以及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出具的报告),当时按照旧法规定已经合法出具。请问:这些报告按原样提交,是否有效你们会不会****总会计师等签章如果非要追溯,请拿出法律依据。我方明确认为:新法管不到它生效以前的事,按旧规出具的报告应当视同有效。请贵方白纸黑字说明:不对新法施行前的历史报告追溯适用新签章要求。这是法治常识,也是招标公平的底线。 4.我们这个项目是公开招标,讲究的是公平、公正、透明。现在你们这些要求写得模棱两可——尤其是签章条款,光引用新法却不注明适用时间,这就留下了扯皮空间。万一有人故意利用这个模糊点,在评审时拿投标人以前年份的报告做文章,选择性废标,那就是典型的“埋雷”。我们做事不喜欢搞这些弯弯绕绕,请贵方把以上问题逐条书面澄清,并在招标文件中补充明确:不追溯新法要求到旧报告。如果因为你们表述不清导致争议,我方保留依法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权利。 回复:1.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 本项目不强制要求提供赋码和查询截图。 3.招标文件对“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未作要求。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问题八十九:****公司2025年的财报已经出来了,请问可否提供23、23、25年三年的财报呢 回复:不可以,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问题九十:1、投标函附录的约定内容是否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回复: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问题九十一:2、财务报表是否可以不提供附注 3、如递交纸质保函,是否需要授权委托书 回复:1.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2.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的人员不作要求。 问题九十二:由业主专家吗 回复:****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问题九十三:1、财政部 ****国资委 ****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回复:本项目不强制要求提供赋码和查询截图。 问题九十四:2、财务审计报告需要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吗还是签名或盖章都可以还是不需要签名也不需要盖章请明确回复,之前同一个招标人的管网项目因为此问题废过标。 回复:招标文件对“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未作要求。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问题九十五:我公司为中小微企业,由于 2025 年度审计财报尚未出具,无法提供完整合规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请问中小企业声明函部分填写2024年数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2025年度数据。 问题九十六:请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范围是 回复: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总裁)、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 问题九十七:若A公司被B公司吸收合并,被合并方A公司已注销,现准备使用合并前A公司项目业绩作为本次B公司投标的投标人业绩证明,并提供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吸****公司签订的吸收合并协议,可否视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回复:若投标人使用合并前A公司项目业绩作为本次B公司投标的投标人业绩证明参与投标,但需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以及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吸****公司签订的吸收合并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问题九十八:1.招标文件后附的投标文件格式(PDF 签章版)和用**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导出来的文件格式(word)不同时,请招标人明确,以哪个格式为准 回复: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的投标文件格式与制作软件中格式有不一致的情况,则应以加盖电子印章的招标文件(即 PDF版)为准(除制作软件自动生成无法修改的外),其制作软件中的格式是为方便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使用。 问题九十九:2.投标函附录条款名称内容: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的约定内容是否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回复: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问题一百:3.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是否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回复: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承诺已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的“(二)承诺”中集中编制,投标人若有其他承诺,请自行考虑。 问题一百零一:4.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是否填写“24个月” 回复:投标函中缺陷责任期填写为“24 个月”或“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均可。 问题一百零二:6.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的投标文件格式与制作软件中格式有不一致的情况,则应以加盖电子印章的招标文件(即 PDF版)为准(除制作软件自动生成无法修改的外),其制作软件中的格式是为方便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使用。 问题一百零三: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业绩要求明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7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现咨询:1.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施工业绩,且满足两项条件 ①该联合体业绩的单项合同金额≥7300 万元;②投标人补充提供的业主证明材料中明确该投标人实际完成的施工工程量对应金额≥7300 万元。此种情形下,是否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 “单项合同金额在7300 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的资格审查要求。2. 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施工业绩,且补充提供的业主证明材料中明确投标人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与本项目投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一致,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注(2)中关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的要求“。标书代写 回复:1.满足,但还需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的其他要求;****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但还需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的其他要求。****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问题一百零四:请明确是否有业主专家,业主专家有不公平对待嫌疑 回复:****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问题一百零五:1.****委员会中是否有业主代表如有,请明确具体人数。 回复:****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问题一百零六: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部分”是否已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承诺 回复: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承诺已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的“(二)承诺”中集中编制,投标人若有其他承诺,请自行考虑。 问题一百零七: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中,是否需要明确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如需,请明确具体书写位置。 回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问题一百零八:4.当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应以哪个为准 回复: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的投标文件格式与制作软件中格式有不一致的情况,则应以加盖电子印章的招标文件(即 PDF版)为准(除制作软件自动生成无法修改的外),其制作软件中的格式是为方便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使用。 问题一百零九:5.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缺陷责任期等对应的“约定内容”,是否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问题一百一十:6.**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中的“招标人名称”是否需要填写 回复:需要填写。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要求填写的内容完整、准确。 问题一百一十一:7.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总报价或部分单项报价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的,需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请问:“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是否也需要提供说明“部分单项报价”是指单项工程的合价,还是指清单综合单价 回复:本项目未对工程量清单作出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 问题一百一十二:8.若需提供低价合理性说明,投标人可否使用自行制作的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等作为证明材料请明确可接受的证明材料标准,以及哪些材料不得作为证明。 回复: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提供,但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问题一百一十三:9.关于财务报告,请明确:是否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告是否需要满足赋码要求,并提供深度查询截图财务报告中,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总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有何具体要求 回复:1.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2.本项目不强制要求提供赋码和查询截图。 3.招标文件对“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未作要求。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问题一百一十四:10.我公司参与的EPC业绩(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公司盖章。请问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提供****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问题一百一十五:11.若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由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 回复: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的人员不作要求。 问题一百一十六:XXX:当前**招投标市场中... 回复:此问题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问题一百一十七:该项目是否需要财务会计报告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印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如果需要,请问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是指投标单位的人员还是出具财务报告单位的人员 回复:招标文件对“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未作要求。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问题一百一十八:该项目是否需要财务会计报告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如果需要,请问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是指投标单位的人员还是出具财务报告单位的人员 回复:招标文件对“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未作要求。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问题一百一十九:本项目有无业主专家参与评标 回复:****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问题一百二十:为方便投标文件编制,请明确施工开工日期和设计开工日期。 回复: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为准。 问题一百二十一:纸质保函是否不需要密封递交,递交人是否不需要携带授权书 回复:纸质保函无需密封,开标现场原件递交。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的人员不作要求。标书代写 问题一百二十二:我公司所在地,应政府要求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工作移交地方税务部门办理,已实施多年,所以养老保险缴纳的证明材料由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盖章。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是否可行,附政府相关文件佐证即可 回复:可以,****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问题一百二十三: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满足赋码并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回复:本项目不强制要求提供赋码和查询截图。 问题一百二十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请问是否可以不提供附注 回复: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问题一百二十五:投标文件格式以投标软件制作系统导出的格式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PDF自带的格式为准 回复: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的投标文件格式与制作软件中格式有不一致的情况,则应以加盖电子印章的招标文件(即 PDF版)为准(除制作软件自动生成无法修改的外),其制作软件中的格式是为方便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使用。 问题一百二十六:投标函附录的约定内容是否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回复: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问题一百二十七: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在积极响应,****公司属地购买社保,****公司所在地就业,更能保护业主利益,更能保证完全到岗履职。****公司为无独立法人的企业分支机构,请问是否可****公司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回复:****公司****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满足要求,该养老保险证明须满足招标文件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相关要求。 问题一百二十八: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部分(二)承诺”是否包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无需提供除此之外的其他承诺 回复: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承诺已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的“(二)承诺”中集中编制,投标人若有其他承诺,请自行考虑。 问题一百二十九:项目业主****事务中心,代建业主为****,投标文件招标人名称填写哪一个 回复:招标人为****。 问题一百三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财务报告需要满足赋码并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财务报告中针对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总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有什么具体的要求吗请明确! 回复:1.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2.本项目不强制要求提供赋码和查询截图。 3.招标文件对“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未作要求。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问题一百三十一:绿化景观业绩符合吗 回复:城市公共区域的绿化景观符合要求,但还需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的其他要求。****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问题一百三十二:本项目是异地评标吗 回复:不是。 问题一百三十三:财务报告可以只提供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吗 回复: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问题一百三十四:我公司业绩为三个项目合并招标,三个项目合起来满足业绩要求,但分别签了三个合同和分别验收,****公司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不满足。 问题一百三十五: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回复:本项目未对工程量清单作出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 问题一百三十六: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回复:****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问题一百三十七: **市政道路业绩满足吗 回复:满足,但还需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的其他要求。 问题一百三十八: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吗 回复:本项目业绩要求所指竣工时间,即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 问题一百三十九: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回复: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问题一百四十: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回复: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的人员不作要求。 问题一百四十一:专业分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满足,但还需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的其他要求。 问题一百四十二: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回复: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提供,但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问题一百四十三:财政部 ****国资委 ****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回复:本项目不强制要求提供赋码和查询截图。 问题一百四十四:****处理厂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满足,但还需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的其他要求。****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问题一百四十五:现在除了没有警戒线和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回复:行贿专家属于违法行为,如有相关线索,请潜在****机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 问题一百四十六: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回复:退休人员不符合本项目对投标人相关人员的要求,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 问题一百四十七: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的投标文件格式与制作软件中格式有不一致的情况,则应以加盖电子印章的招标文件(即 PDF版)为准(除制作软件自动生成无法修改的外),其制作软件中的格式是为方便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使用。 问题一百四十八: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回复:行贿专家属于违法行为,如有相关线索,请潜在****机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 问题一百四十九: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回复: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问题一百五十: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回复: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0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