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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22
| 项目名称 | 二坑溪龙腾湖暗涵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管网部分-变更调整) |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塘区**塘区新阳北三东路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1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邹** |
| 联系人 | 罗工 | 联系电话 | 159****8071 |
| 项目投资(万元) | 4447.1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0-3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大学东路(明秀西**大路)南侧非机动车道下**DN600 污水管约488m;二坑溪龙腾湖暗涵两侧绿化带及机动车道下**d800 截污管约62m,厂区绿化带下迁改雨水管约138m;新阳北三**侧机动车道下**d1200 污水管约784m;二坑溪河道内**DN1000 尾水管约1760m;清厢快速**底北侧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下**d400~d800 污水管约362m,**一座规模为2 万立方米/天****泵站,清厢快速**底北侧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下**DN500 污水压力管约3300m。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1)施工场地扬尘;(2)机械设备燃油废气、采取适当采取多洒水、帆布覆盖、设置金属围挡等降尘措施;使用合格车辆设备,及时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措施后通过无组织形式排放至大气环境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场地生产废水、设备冲洗废水、雨水采取沉淀池处理措施后通过采取上清液车辆冲洗、施工降尘;雨水进入沉淀池充分沉淀处理排放至雨水管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建筑垃圾需交由已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的运输企业运输至依法设立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处置;(2)施工产生的永久弃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弃土消纳场。弃方临时堆放于临时施工营地内,临时堆放的弃方应设置围挡、覆盖防尘布以减轻粉尘逸散,并设临时截水沟和沉淀池,避免雨水冲刷产生地表径流;(3)沉淀池沉淀泥浆干化后运至指定渣场堆放。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在施工场界四周设置一定高度的围栏。(2)选择低噪声设备,避免多台设备同时使用。(3)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高噪音噪声布设在项目中部,减少施工期噪声影响。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累积声级过高。(4)应严格控制施工时段,在当日中午(**时间12时至14时30分)和夜间(**时间22时至次日6时)禁止施工。(5)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压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6)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在敏感点附近路段限速、禁鸣,更换高音汽车喇叭为低声级喇叭。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1)管网分段施工,及时回填土和恢复地面;(2)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3)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应与周边河道保持一定距离;建筑材料及未及时清运的弃方在大风大雨天气用蓬布遮盖,减少施工期产生的水土流失。(4)施工结束之后应及时对场地进行清理、平整并及时恢复植被,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4)项目应合理规划施工范围,在施工范围内施工,不得随意占用扩大施工红线,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覆土回填后恢复绿化,弥补施工建设造成的生物量损失。 | ||
| 承诺:**** 邹**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邹**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12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