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铅锌尾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传真):0917-****710
通讯地址:**省宝****车站路109号
邮 编:721700
附件: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局**分局
2026年6月22日
附件:
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 1 | ****铅锌尾矿综合利用项目 | **留凤关镇循环经济产业园 | **** | **北战****公司 | 该项目位于**留凤关镇循环经济产业园,租用留凤关循环经济产业园3栋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约9645平方米。将1#厂房作为原料库,3#厂房作为产品库,2号厂房建设机制砂生产线1条。项目购置安装螺旋分离器、洗泥机、压滤机、烘干机、浓缩罐等设备80余台套。年处理20万吨尾矿,生产各类机制砂20万吨。项目生产工艺为“调浆给料-螺旋分离-洗沙脱水-烘干”。该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224.7万元,占总投资的4.49%。****改革局批复(2512-610330-04-05-688159)。 | 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大气、水、固废、噪声;原料库和成品库采取喷雾、密闭车间等措施;制砂车间烘干和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采用“两级旋风除尘+三级喷淋塔+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厂区出入车辆冲洗。有组织废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省工业窑路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相应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内生产废水、洗车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使用地埋式一体化处****园区绿化,不外排;一般固废收尘灰和炉渣等外售处置,及废包装进行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