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所高速铁路供电远动系统调度主站改造工程二次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6月22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6月25日
****信息技术所高速铁路供电远动系统调度主站改****委员会评审,确定****信息技术所高速铁路供电远动系统调度主站改造工程二次的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申请报价(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 |
| 1 | **** | ****346.00 | 本工程质量要求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 10个月 |
| 2 | ******公司 | ****380.00 | 本工程质量要求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 10个月 |
| 3 | ****集团有限公司 | ****039.00 | 本工程质量要求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 10个月 |
在公示期间,所有申请单位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在公示期内向比选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名称:****信息技术所
地址:**省**市建设北路185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5****1531
比选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公元时代城A座12层1203室
联系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155****7507
****信息技术所
2026年6月22日
附件:
异议函件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