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评〔2026〕56号
关于**天池旅游生态园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天天池****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天池旅游生态园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州**市三工河谷西台子境内1-3号**天池旅游生态园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8°3′50.507″,北纬43°58′10.435″。本项目为**项目,建设雪道11条,其中高级道1条,中级道2条,初级道4条、雪上技巧道1条、空中技巧道1条、单双板U型池1条、冬季两项道1条;**索道2条,其中,1#索道长度为1419.18m,运力为1800人次/小时;2#索道长度为804.97m,运力为1200人次/小时。魔毯3条,其中100m、200m、150m各1条。项目总投资22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0.22%。本项目已建成投运,相关“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已过追溯期,****环境局****分局对该“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根据**市新瑞鑫诚****公司编制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的审查意见(阜环函〔2026〕2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我局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已结束,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最****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通过采用基础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加强厂区绿化、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噪声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固废为生活垃圾以及维护设备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和废油桶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点(10m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同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填埋场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公司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公司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五、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以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等监管。**州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州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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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