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2025年第三、四生产连队防护林苗木成活率,巩固林地更新恢复成效,规范林地管护及幼林抚育服务选取流程,保障管护质量、作业安全与服务时效,结合公司林地管理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林地管护及幼林抚育承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第三、四生产连队林地管护及幼林抚育项目
(二)服务地点****第三生产连队(林地面积约40亩)、第四生产连队(林地面积约80亩),具体边界以双方确认GPS坐标为准。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合同期满前3个月,履约达标单位可优先申请续签。
(四)比选方式采用整体打包比选方式,由中选承接单位全面承担林地管护、幼林抚育、防火防盗、设施维护、病虫害防治、现场管理等全部相关工作,按照约定模式自主运营、自负成本。
(一)林地基本情况本次管护林地为2025年防护林更新地块,主要树种为3年生云杉幼林,处于幼林抚育关键期。承接单位须全面熟知林地位置、面积、树种、树龄及生长现状,严格按照林业管理规范开展作业。
(二)核心服务内容
1.日常管护:落实林地防火、防盗、防非法侵占、防非法放牧等工作,每日开展全域巡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发现火情、盗伐、违规行为第一时间处置并上报。
2.幼林抚育:按照林业技术标准完成云杉浇水、扩穴、培土、除草、修枝、病虫害监测与防治等抚育作业,建立完整抚育台账及巡查记录,定期接受甲方检查考核。
3.设施维护:负责林地围栏、标志牌、界桩等设施日常养护、维修与补齐,保证设施完好、标识清晰。
4.环境管控:严禁在林地内开展挖沙、取土、采石、建房、倾倒垃圾、乱砍滥伐等破坏林地生态的行为,保护林地原有生态环境。
(三)林下种植管理要求
1.在不影响云杉生长、不破坏林地土壤及生态环境,且经甲方书面备案同意的前提下,可开展林下非粮作物种植;严禁种植高秆作物、藤本植物、有毒有害作物。
2.种植作业须距离云杉树干基部0.5米以外,严禁损伤林木根系;禁止使用对云杉有害的药剂、大型深翻机械及地膜,优先采用人工或小型机械作业。
3.林下种植所有投入、运营成本、经营风险及全部收益均由承接单位自行承担、自行享有,甲方不收取林地使用费、管护服务费等任何费用。
4.合同终止后,承接单位须在规定时限内清理林下作物及附属设施,恢复林地原貌。
(四)综合考核标准服务期内确保云杉林木保存率不低于90%,林木生长指标达到约定标准,无大面积病虫害、无重大火情、无林木盗伐及林地损毁情况,各项管护、抚育资料齐全规范,考核全部达标。
(五)履约保证金要求本项目中选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中选单位在签订正式合同当日,须将保证金足额缴纳至甲方指定对公账户。服务期满后,经甲方全面验收,承接单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管护工作全部达标的,甲方在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原路返还或乙方书面申请返还至指定账户(不计息);若存在违约行为、管护不达标或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及损失费用,不足部分将依法追偿。
(一)报名主体范围本次比选面向具备林业管护、园林绿化等种植相关业务的企业单位,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企业单位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林业管护、园林绿化、农林服务、林木抚育、种植业等相关业务。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作业设备和现场管理能力,具备同类林地管护、幼林抚育项目相关实施经验。
3.近3年内,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因违反相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4.具备在**市境内开展现场作业、日常管护及后期服务的条件,熟悉本地林地环境、气候特点及林业管理相关政策要求。
企业单位需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身份证明材料: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方案及承诺书:包含林地管护方案、幼林抚育方案、防火防盗措施、林下种植管理承诺、人员设备配置等内容,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因违反相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承诺书。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6月22日截止时间:2026年6月26日下午16:00标书代写
报名方式:参加本次比选的单位将参选材料编制成册,纸质版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至****农牧科技部,收件人:李悍华,联系电话:156****2999。
评审时间:2026年6月27日上午10:00地址:****四楼会议室
(一)此次比选采取不见面评审,评审组从报名符合条件的单位中,综合考量管护方案、抚育标准、作业能力、企业业绩、本地服务经验、应急处置能力、履约信誉等因素,择优确定中选单位;若综合条件相近,优先选择林业管护经验丰富、方案完善、应急保障能力强的报名单位;如只有一家单位报名,与该单位就服务标准、管理细则、权利义务进行洽谈磋商后确定中选结果,以电话形式通知最终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不另行通知。
(二)合同签订后,中选承接单位应严格履约,按照合同及林业管理要求全面落实林地管护、幼林抚育、防火防盗、林下种植管控等各项工作,严格遵守生态保护及林地管理相关规定,不得出现管护缺位、违规作业、破坏林地林木、损害甲方利益以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一经发现立即将其****集团“黑名单”,****公司各类比选、招标采购项目,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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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