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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县医共体公共卫生医疗救治综合能****管理中心****中心(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医共体公共卫生医疗救治综合能****管理中心****中心(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镇乡南门村经纬大道16号
建设内容:设计床位299张,牙椅1张,设计年接诊量8万人。医药科室包括普外、泌尿外科、妇科,骨伤外科,心病糖尿病、脾胃肺病科,脑病科,针灸科,****中心,手术室,病案室,药剂科、煎药室,投资830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万元。
生产调试期间,公众对我单位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向我单位联系人提出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