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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基地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基地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区那楼镇那头村那悟坡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现有工程占地面积56361.94m2(约84.5亩),本次改扩建不新增用地。本项目不新增建设猪舍,项目改扩建完成后,扩繁舍、保育舍的存栏规模保持现状不变(存栏母猪600头,公猪10头,仔猪1500头),通过完善现有8栋育肥舍L栋、M栋(6-13)的供水、排水、供料、供电、粪污处理等配套设施,实现育肥猪常年存栏规模扩大至4000头、年出栏规模扩大至8000头。主要增加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包括:黑膜沼气池1000m3,沼液储存池10000m3等。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2日-2026年7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周总
联系电话:158****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