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委托,就“**交叉学科大楼项目(设备部分)柔性打印设备和柔性测试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为其选定项目供应商,参照国家和**市有关招标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本项目于2026年06月02日发布招标公告,定于2026年06月15日在**市**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进行开标、评标。现评标结果已经采购单位确认,特此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交叉学科大楼项目(设备部分)柔性打印设备和柔性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数 量:1批
4.采购需求:**交叉学科大楼项目(设备部分)柔性打印设备和柔性测试系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5.定标日期:2026年06月15日
6.投标人名称及资格响应情况:
(1)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1)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税务登记证可不单独提供);2)法人代表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5)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6)投标报价;7)投标人所投产品是否符合财库〔2007〕119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和财办库〔2008〕 248号文的要求。
(2)投标人名称、资格响应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响应情况 |
| 1 | ******公司 |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第6项,投标无效。 |
| 2 | ******公司 | 资格审查通过 |
| 3 | **勤****公司 |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第6项,投标无效。 |
7.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项目废标。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高老师
电 话:0755-****6997
地 址:********大学**大校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联系人姓名:李工、叶工
(其它咨询)0755-****8919、****7364
传 真:0755-****7519
邮 箱:****@zgyd11.com、****@zgyd11.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工、王工
电 话:0755-****8919、****7364转140、164
采购代理机构:
****
2026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