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补充公告标书代写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二)发布渠道:****官微
(三)补充说明:本补充公告为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采购文件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二、对原文件第二条【项目概况】新增内容
在原项目概况末尾新增第3、4小点,完整内容如下:
3.派遣岗位:****医院非核心岗位;
4.服务规模:拟派遣人员约20人,实际派驻人数、****医院当期实际用工需求为准,服务费按月据实结算。
三、对原文件第五条【报价要求】整体修订补充,替换原文
(一)投标主体要求: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投标人才能参与本项目采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计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单人每月单价报价模式,劳务派遣服务费最高限价80元/人/月,投标报价单价超过限价的,按无效响应作废标处理。
2.80元/人/月限价包含全流程配套服务,涵盖:员工劳动合同签订、薪酬核算发放、社保/公积金代缴、个税代扣、员工档案管理、职称申报、劳动纠纷/仲裁/诉讼全权处置、员工入职培训、日常走访管理、缺员应急补人、人事材料保管、保密管理等全部劳务派遣配套服务,采购人无需另行支付其他管理服务费。
3.增值税相关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报价中列明适用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6%/小规模纳税人现行征收率);
(2)报价单价为含税单价,报价文件单独列明不含税单价、增值税税额、含税总价;
(3)结算时中标供应商需按合同约定开具合规增值税发票,税率一经投标报价确定,合同期内不作调整;因开票产生的全部税费均包含在单人每月服务费单价内,医院不额外承担税费。
四、其他相关事项
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意向供应商,须结合本次补充内容调整响应文件报价、服务方案,按更新后完整需求编制投标材料;标书代写
2.所有已咨询、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单位将通过邮件/书面形式同步送达本补充公告,相关送达凭证纳入采购档案留存;标书代写
3.其余采购需求、资格条件、服务标准、合同条款、评审规则等内容仍按原采购文件执行。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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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