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石井镇溪东溪(**时代段)防洪排涝
整治项目(初勘)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石井镇溪东溪(**时代段)防洪排涝整治项目(初勘)
三、采购结果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 |
| **** | **省**市东泽路32号4层、6层、7层 | ¥428,0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勘察项目负责人 | 金额(元) |
| 1-1 | **市石井镇溪东溪(**时代段)防洪排涝整治项目(初勘) |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 |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 |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 |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 | 吴伟达(注册编号:AY202****0764) | ¥428,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 |
| 评审专家: | 庄炳勇、黄星星、曹志胜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以下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1)按照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收取:按《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按上述标准收费的100%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交,按上述收费标准计算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收费。
(2)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先以转账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账号:开户银行:**银行**西门支行 开户名称:**** 账号:118********010265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8000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福****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0595-****797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楼502室
联系方式:0591-****0898、****52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斗铖(项目负责人)
电话:0591-****0898、****5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