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速公路济徐高速至苏鲁省界段
电力110KV迁改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1.招标条件
**至**高速公路济徐高速至苏鲁省界段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公司,项目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至**高速公路济徐高速至苏鲁省界段工程电力110KV迁改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境内
2.1.2 建设规模:自**至**高速公路与济徐高速公路交叉处,沿**县城**布线,向西经孙楼街道、宋楼镇、王沟镇,止于****与****交界处,顺接**境内在建的徐民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38.442公里。
2.1.3 最高投标限价:7212.65万元。
2.1.4 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24个月,其中: 设计工期:1个月;施工工期:23个月。(以招标人根据需要分次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具体天数根据**至**高速公路济徐高速至苏鲁省界段工程施工进度进行调整, 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1.5 质量要求:
(1)基本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公司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落实工程设计技术原则,保证工程满足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保证竣工后顺利投入运行。
(2)具体要求
①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得到发包人的认可。
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④安全质量:不****公司 “安全黑名单 ”或国****公司 Ⅰ级“安全负面清单 ”陷入期限内。
2.2 招标范围:**至**高速公路济徐高速至苏鲁省界段工程电力110kV属于发包人产权的相关电力设施迁改工程施工总承包。涵盖迁改范围内杆塔基础、电缆沟(井)、构支架基础、设备基础、接地装置、施工临时设施及场地平整、土方开挖与回填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全流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单项工程合同额在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且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的电力工程的总承包(EPC)业绩;
②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单项工程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且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的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
③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设计费单项合同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且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的电力工程的设计业绩;
注:提供的业绩均应出具相关合同原件的关键部分(包括封面、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关键条款等)和发票原件扫描件(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发票扫描件需清晰可辨,发票二维码区不得遮挡、涂抹,如因扫描件模糊无法查验真伪的,该业绩可能不被认可)作为支撑材料;施工类标段项目还需同时提供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原件扫描件作为业绩支撑材料;以上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造价、电压等级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类似工程造价、电压等级不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设计业绩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 财务要求: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2023年度至2025年****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立年度至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亏损。
3.5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标书代写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标书代写
(3)依据《****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 (国家电网物资〔2020〕527 号)的规定及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可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情形。
3.6 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合格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合格,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标书代写
3.7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n 和“信用**”www.****.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8 本次招标接受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8.1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3.8.2 联合体协议书中需明确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还必须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3.8.3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9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情形。
特殊情况说明:
①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 2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2 年为准)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标书代写
②投标人近 1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1年为准)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标书代写
③投标人近 3 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个月为准)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标书代写
④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为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标书代写
⑤根据《****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9日17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免费获取;电子标服务
4.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 ”。
4.4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 年7月24日9时30 分。
5.2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index.html)上发布。
9.其他
9.1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所需费用,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作补偿;
9.2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3本次招标公告为第2次发布。原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如需继续参加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路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16-****686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牌楼街道睿商**现代商务产业园G栋106室
联 系 人:曹工
电 话: 189****9766
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