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
我部于2026年06月15日 发布了2026-JQ24-W4018****电动遮阳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06-24 08:30:00,更正为:2026-06-29 08:30:0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6-24 09:00:00,更正为:2026-06-29 09:00:00。加急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6-24 09:00:00,更正为:2026-06-29 09:00:00。加急标书代写
新增以下两点:
(一)组织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2026-06-24 09:00:00
踏勘地点:**市**区(具体地址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蒙老师
联系电话:134****6262
要求:
1、到现场踏勘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将被拒绝参加现场踏勘。
2、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询价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踏勘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二)交货地点:**市**区
其他内容不变
供应商一般不得以代理方式,使用受处罚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选用该产品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
采购行业整肃治理信访举报渠道公告
(一)、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拨打行业部门监督电话反映问题。①固话:027-****1758,手机:153****1797;②固话:0773-****275,手机:186****1021。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1:30、14:30-17:00;
2、线下举报。当面递交或快递邮寄的方式提交举报资料。①联系人:张助理,联系电话:153****1797,邮寄地址:**市**区;②联系人:杨助理,联系电话:186****1021,邮寄地址:**市**区。
(二)、受理范围
1、采购单位、采购机构在采购活动中存在阻碍竞争、倾向指定、与供应商勾连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存在资质造假、行贿围猎、围标串标等违规违法问题的;
3、评审专家在采购评审过程中存在评审不公、相互串通、与供应商勾连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
4、所属单位在网上采购活动中,出现产品定制、价格虚高、倾向指定、化整为零、空单套现等违纪违法问题的;
5、其他单位或个人在采购活动中质疑投诉、违规处理等环节存在其他问题的。
(三)、注意事项
1、正确行使民主权力,提倡实名反映,严禁诬告、乱告;
2、反映的问题应当详细明确,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可信;
3、受理举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加急标书代写
2026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