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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深度与广度,切实提升辖区签约居民就医体验与获得感,我中心积极探索签约服务新模式,拟推出“老年人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具体服务内容及价格详见附件。
****物价局、******委员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卫生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浙价费(〔2000〕10号)文件要求,对中心拟推出的“老年人个性化签约服务包”价格进行公示,自发文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后正式实施,我中心接受公众以来电、信函等方式监督。 ****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
联系电话
0571-****8655
联系地址
**市**区**街道拱秀路229号
附件
备注
1.个性化签约服务包为个人自费增值服务,不纳入医保支付范畴,不使用医保历年余额。
2.服务包一经使用,不支持退款;若完全未使用,可申请全额退款。
3.服务包自办理之日起1年有效,过期作废。
图文|瞿舒婧
责编|朱宁静
初审|陈奇美
复审|徐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