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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的通知》(宜财农[2026]15号),下达我区2026年度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439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一、 资**排情况。
本次下达的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439万元(详见附表)。
二、相关规定及要求
(一)遵循精准使用原则。本次安排的资金注重统筹安排使用,形成有效资金合力,发挥资金整体效益。严格执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宜财发〔2021〕25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落实项目资金目标绩效,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合理确定项目实施方式。采取民办公助、村民自建方式的项目要符**办发〔2010〕53号、川办发〔2012〕30号等文件规定;鼓励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符合财政投****政府统一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和《****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川发改农经〔2021〕43号)等相应程序要求。
三、带农机制和绩效目标
带农机制:采用资产量化方式实施的衔接推进乡村**项目要与脱贫村、脱贫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绩效目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联系电话:0831-****065 龙邻江
公示单位:****、****财政局
**市**** ****财政局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