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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将****/******公司2026年路面用碎石(辉绿岩)材料采购第4标段(重新采购第2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湘西自治州亨通辉****公司,响应折扣率: 98.70%;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响应折扣率:99.80%;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现场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基本事实的有效证明相关材料。异议的其他有关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第五款内容。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4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采购人:****/******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93****0612
地 址:**省**市**区金****车站旁
异议受理机构:****/******公司纪委办公室
电 话:0731-****6225
地 址:**省**市**区**大道雷家坳公交站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