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水务局关于颁发镇康县中山河水库至南伞至河外连通工程(镇康县片区)取水许可证的通知

审批
云南-临沧-镇康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水库至南伞至河外连通工程(镇**片区)取水许可证的通知
日期:2026-06-23 09:30

镇**国有****公司:

你单位于2026年5月19日在云****机关****水库至南伞至河外连通工程(镇**片区)(以下简称本工程)取水许可证核发申请(首次),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本机关5月22日依法受理。2026年6月4日,******、****水务局对本工程进行了现场核验(核验意见见附件1)。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2条、第4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第22条、第23条以及《**省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颁发本工程取水许可证,取水字号:取水(临政水许)字〔2026〕第6号,许可证号:MC530924S2026-0006。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本工程取水水****水库。

二、你单位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报送当年度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并严格按照****下达的取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取水计划时,应当报送****批准。

三、你单位已在取水口安装了1只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超声波流量计,并已实现在线传输。你单位应当根据计量法规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取水计量设施进行检定或校核,保证计量正常运行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四、你单位应将本工程水**实时信息接入市水**管理系统,并保障数据传输装置的正常运行。

五、你单位应做好本工程节约用水工作,做好用水统计调查,建立取水台账。

六、本工程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委托取水口所在地的水行政****水务局)负责,有关水**税的征收由税务部门负责,请你公司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七、本工程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自2026年6月16日至2031年6月15日,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时,你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按有关规定向****提出延续取水申请。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退水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发生改变,应按有关规定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论证和办理取水手续;若取水权人或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向****提出变更手续。

******

2026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