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各农业经营主体:
为深入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加快柑橘、粮油、蔬菜、中药材等我县优势特色种植业新品种、新技术、绿色生产模式集成示范推广,搭建农技展示、现场实训、辐射带动综合平台,根据《2026年**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种植业)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现面向全县****试验示范场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总体要求
(一)遴选范围
恭城县域内从事种植业生产经营、具备试验示范条件的农业企业、******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面向水稻、中药材种植业经营主体。
(二)遴选数量
2026年全县计划择优遴选建设2****试验示范场所,****基地1个、****基地1个,分产业布局,兼顾粮食安全与特色产业均衡发展。
(三)建设定位
试验示范场所承担新品种对比试验、主推技术集成展示、农户现场观摩培训、农技人员实训、绿色高效模式推广五大功能,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种植业科技样板,辐射带动周边小农户提质增效。
二、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1.主体资质合规
申报单位为在恭城县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生产经营手续齐全;经营规范,近2年无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记录、无失信惩戒、无重大农业生产安全事故。优先支持区级、******社、****农场、农业龙头企业。
2.基地权属稳定
示范基地自有土地产权清晰;流转土地签订规范流转合同,剩余经营期限不少于3年,地块集中连片,长期稳定不轻易变更。
3.产业规模达标(种植业分类标准)
水稻、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粮油:连片≥200亩;中药材≥100亩;基地地势平整、排灌配套,土壤地力适宜对应作物规模化示范。
4.基础设施配套完善
基地交通便利,临近主干道便于组织观摩;配套灌溉、绿色防控、仓储简易设施;拥有固定场地可开展现场培训,具备展示标牌、试验分区、数据记录等基础条件。
5.技术与人才保障
配备固定技术负责人,熟悉本县种植业主推技术;****农业农村局、乡镇农技人员开展试验观测、数据记录;鼓励与区、市农科院、高校建立产学研**。
6.示范带动能力突出
经营年限2年以上,生产效益高于当地平均水平;主动对接周边农户,有长期技术帮扶记录;承诺年度内完成观摩、指导、培训任务,辐射带动农户不少于15户。
7.重复申报限制
近2****示范场所、且考核不合格的主体,本年度不得申报。
三、试验示范场所年度核心工作任务
入选主体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以下任务,作为年度验收依据:
1.技术示范展示
落地推广《2026年恭城县种植业主导品种与主推技术》至少2项,重点示范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节水灌溉、柑橘提质增效、粮油单产提升、大豆玉米复合种植等绿色高效技术,设置对比试验区,做好生长、产量、成本台账记录。
2.观摩培训活动
全年组织种植业现场观摩、技术培训不少于4场,单场参训农户、种植大户、农技人员不少于30人,留存通知、签到表、现场照片、活动总结完整档案。
3.技术指导服务
常态化对接周边农户开展上门技术指导,全年累计指导不少于50人次,建立帮扶台账,推广标准化生产模式。
4.标准化标识建设
在基地入口显著位置统一设立项目专用标识牌,标注项目名称、示范产业、主推技术、技术负责人、主管单位等信息。
5.资料归档与验收配合
建立完整试验示范档案(试验方案、田间记录、影像、票据、培训材料等),按时报送季度、年度工作总结,****农业农村局开展中期督导、年终考核验收。
四、补助资金使用范围
项目验收合格后,按实施方案拨付专项补助资金,****基地试验示范相关支出:
1.示范用优质种苗、良种、有机肥、绿色农药、生物菌剂、试验耗材采购;
2.水肥一体化、诱虫灯、杀虫板、田间小型试验设备添置;
3.现场观摩培训物资、宣传标牌、技术资料印制;
4.试验田管理、测产采样、技术观摩劳务支出;
严禁用于主体厂房扩建、非农固定资产购置、人员福利等与示范无关的开支。
五、申报材料清单(纸质一式3份,同步报送电子版)
1.《2026年基层****基地申请表》(附件);
2.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基地土地权属证明/土地流转完整合同复印件、基地地块示意图(标注面积、分区);
4.基地基础设施、配套设备清单及现场实景照片;
5.近2年生产经营、带动农户相关佐证材料(示范主体证书、三品一标认证、帮扶记录、活动照片等,有则提供);
6.2026****基地试验示范实施计划(明确示范作物、主推技术、培训观摩安排);
六、申报与遴选流程
(一)自愿申报
1.申报时限: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渠道:申报材料****服务中心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农业农村局科教站;无乡镇推荐不予受理。
3.报送地址:****科教站;联系人:王刚,联系电话:0773-****218。
(二)专家评审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种植业、****小组,采取材料审核+现场核查方式打分,****基地规模、基础设施、技术能力、带动成效、年度实施方案可行性。
(三)公示认定
评****县政府门户网站、农业农村局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认定,签订试验示范实施协议,明确双方权责、考核指标、资金拨付要求。
(四)动态管理
实行年度考核制,年终对照任务清单开展验收,考核合格足额拨付补助;未完成任务、资料缺失、示范成效差的取消示范资格,不予拨付资金,次年禁止申报同类项目。
七、工作要求
1.****服务中心广泛宣传,摸排辖区符合条件经营主体,指导规范填报材料,严格初审,****基地。
2.申报主体保证全部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存在虚报面积、伪造合同、虚假带动记录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县级农业财政补助项目。
3.入选示范****农业农村局日常督导、绩效监控,积极配合自治区、市级项目督查、观摩调研等工作。
附件:2026年基层****基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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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