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国土**、能源 | |
| 村庄规划 | 发文日期:2026-04-27 09:52:42 | |
| **县石牌镇 | 生成日期:2026-04-27 09:52:42 | |
| **县石牌镇 | ||
| 废止时间: | ||
| 【批后公告】《**县石牌镇万明村、永裕村、同福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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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能源 |
| 村庄规划 |
| 2026-04-27 09:5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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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石牌镇 |
| 【批后公告】《**县石牌镇万明村、永裕村、同福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
《**县石牌镇万明村、永裕村、同福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批后公告
《**县石牌镇万明村、永裕村、同福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26年4月10****政府批复(政秘〔2026〕37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进行批后公告。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万明村、永裕村、同福村全部国土空间区域,面积为947.38公顷。其中,万明村286.58公顷;永裕村:305.52公顷;同福村355.28公顷。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
三、发展定位与目标
1、总体目标:
以“田园景区化、产业体验化、村庄旅游化”为未来发展抓手,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提升乡村风貌,规划将规划区建设成为
******基地
2、形象定位
粮仓宝地﹒水乡田园
四、村庄分类及规划指引
居民点分类:依据《**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村庄区位、人口规模、发展水平、空心化程度等要素,规划区内有提升型居民点2个,稳定型居民点11个,撤并型居民点9个。
其中,万明村有2个居民点为提升型,6个居民点为稳定型,5个居民点为撤并型;永裕村有1个居民点为提升型,有3个居民点为稳定型,3个居民点为撤并型;同福村有2个居民点为提升型,7个居民点为稳定型。
行政村分类:依据《**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将万明村、永裕村、同福村定为集聚提升类村庄。
五、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1、农用地结构调整
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耕地由550.74公顷调整为613.85公顷,增加63.11公顷;林地由60.34公顷调整为83.50公顷,增加23.17公顷;草地减少1.48;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增加3.76公顷。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至2035年,****基地由133.28公顷调整为103.13公顷,减少30.15公顷;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增加2.0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减少0.37公顷;商业用地增加0.42公顷;工业用地增加0.42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增加0.52公顷。
3、其他用地结构调整
陆地水域由105.42公顷调整为120.49公顷,增加15.07公顷。
六、产业布局规划
1、产业空间布局
构建“一心一轴两区多点”的产业空间布局
一心:****中心;
两区:特色养殖区、生态农业区;
一轴:乡村**产业发展轴;
多点:育秧中心、电商中心、油坊、稻虾共养、垂钓中心。
2、分区发展策略
特色养殖区。依托津潭河及现状坑塘,以生态保护为前提,发展特色水产养殖(津潭河家鱼养殖、水蛭养殖、南美对虾养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政策扶持、龙头带动、技术服务等作用,完善水产养殖产业链条,打造绿色品牌,将乡村产业做大做优做强,为推动乡村全面**、村民持续稳定增收、农村集体经济壮大提供坚实有力产业保障。
生态农业区。把设施农业、特色农业作为辅助措施,结合现有的土地种植情况,进行科学分析,落实机械强农,合理采用必要的农业设施,通过农田整治、高科温室大棚等现代化农业应用,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开展高效农作物种植,合理生产特色产品,提高**产出率,增加品种,提高质量和产量,提高龙头企业的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打造现代农业和休闲农业的同时,结合种植产业开展一系列的观光体验项目(田野艺术),延伸产业链,增加知名度。
七、近期建设项目(工程)
规划对村域内国土空间综合和生态修复、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产业发展、农村住房、人居环境整治5大类型的项目进行近期建设,共计22个小项。落实村域范围内的近期建设安排,详见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耕地
规划范围内耕地面积为613.85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19.94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规划范围内园地0.00公顷。
3、林地
规划范围内林地83.50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
规划范围内草地0.00公顷。
5、湿地
规划范围内湿地0.00公顷。
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规划范围内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3.21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7、居住用地
规划范围内居住用地105.19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范围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0公顷。
9、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范围内商业服务业用地0.42公顷。主要用于商业、商务金融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建设。
10、工矿用地
规划范围内工矿用地0.42公顷,均为工业用地。
11、仓储用地
规划范围内仓储用地0.00公顷。
12、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范围内交通运输用地9.25公顷。主要为X305、Y097、Y099等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3、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范围内公用设施用地0.26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
1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范围内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52公顷。主要用于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
15、特殊用地
规划范围内特殊用地0.29公顷。
16、留白用地
规划范围内留白用地0.00公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7、陆地水域
规划范围内陆地水域120.49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8、其他土地
规划范围内其他土地0.00公顷。
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空间位置 | 建设规模(公顷) | 建设时限 | 备注 |
| 1 | 国土空间综合和生态修复 | 旱改水 | 规划区 | 0.62 | 2023-2030年 | |
| 2 | 荒草地开发 | 规划区 | 7.00公顷 | 2023-2030年 | ||
| 3 | 沟渠生态修复 | 万明支渠 | 4千米 | 2023-2030年 | ||
| 4 | 河流湖泊生态修复 | 津潭河 | 7千米 | 2023-2030年 | ||
| 5 | 低产低效林地整理 | 规划区 | 6.28公顷 | 2023-2030年 | ||
| 6 | 废弃坑塘整理 | 村域** | 0.95公顷 | 2023-2030年 | ||
| 7 | 林地修复工程 | 全村 | 1.28公顷 | 2023-2030年 | ||
| 8 | 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 小型排污设施建设 | 万明村北红组、新村组,****中心组 | —— | 2023-2030年 | |
| 9 | 养老院建设 | 同福村娘娘庙组 | 0.42公顷 | 2023-2030年 | ||
| 10 | 健身广场建设 | 万明村三星组、同福村**组 | 0.57公顷 | 2023-2030年 | ||
| 11 | 道路硬化 | 永裕村河夹组 | 1.2千米 | 2023-2030年 | ||
| 12 | 道路拓宽 | 村域中部干路 | 6千米 | 2023-2030年 | ||
| 13 | 产业发展 | 水蛭养殖 | 万明村郑湾组 | —— | 2023-2030年 | |
| 14 | 油坊提升发展 | 万明村郑湾组 | —— | 2023-2030年 | ||
| 15 | 米厂提升发展 | 万明村郑湾组 | —— | 2023-2030年 | ||
| 16 | 高标农田提升 | 同福村 | 300公顷 | 2023-2030年 | ||
| 17 | 农村住房 | 美丽乡村现状农房改造 | 规划区 | —— | 2023-2030年 | |
| 18 | 美丽乡村建设 | 万明村三星组 | —— | 2023-2030年 | ||
| 19 | 人居环境整治 | 卫生改厕 | 全村,消除露天粪坑、简易茅厕和旱厕,确保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 | 200户 | 2023-2030年 | |
| 20 | 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 **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完善给水管道铺设 | —— | 2023-2030年 | ||
| 21 | 水塘清淤整治 | 水塘清淤复绿,居民活动频繁区域设置游园步道 | 4000平方米 | 2023-2030年 | ||
| 22 | 村庄绿化美化 | 结合村庄实际,在村庄道路、水体沿岸村庄周围、村内公共场所及重要节点等地绿化。 | —— | 2023-2030年 |
注:因批复时间为2026年,依据项目建设需求,规划项目建设时限至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