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6-00065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6〕57号 |
| 发布机构 | ****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6-06-22 |
| 标题 | 关于闽****活动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活动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你单位报来《****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活动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活动中心(项目编码:****)建设,完善文化基础设施,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县**工业区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用地面积58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项目容积率1.497,建筑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建筑密度27.21%,绿地率30%,机动车停车位7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352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文化展览馆、文艺汇演厅、放映室、培训室阅览室、****活动室、老年活动室****停车场等配套附属设施。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总投资5751.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804.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1.32万元,基本预备费265.49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
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设计、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133.95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改革局
2026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