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办事处安置区**路533号
成交金额:360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32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15名安保人员,提供门岗、巡逻、消防、监控值守及应急处置等服务,保障院内安全与秩序。 服务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服务需求; 服务期限:本项目采用“1+1+1”模式签订,服务期限总计三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期满后,医院对中标供应商当年的服务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若评估结果显示服务质量达标,****医院实际需求、中标供应商服务表现等因素,协商续签次年合同;若服务质量未达标准,医院有权不再续签,并按照相关程序重新开展招标采购工作。 |
五、评审专家名单:郑国锋、卜令辉、朱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收取金额:54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省**市**市颍河路1369号
联系方式:武女士/189****6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湖光路与雪霁路****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电子邮箱:dept2@ahhyzb.****.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康/魏韬
联系电话:0551-****7719或****7729或****7739转分机号6628/6624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