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市交通量调查站建设工程、**市国道G102**至**公路交通运行监测与协调管控项目方案编制服务询比公告
媒体:养护中心 发布于:2026-06-23
1. 询比条件
2026年**市交通量调查站建设工程、**市国道G102**至**公路交通运行监测与协调管控项目方案编制服务,询比人为****,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2026年**市交通量调查站建设工程、**市国道G102**至**公路交通运行监测与协调管控项目方案编制服务进行公开询比,本次询比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项目名称:2026年**市交通量调查站建设工程、**市国道G102**至**公路交通运行监测与协调管控项目方案编制服务。
2.2项目编号:****
2.3项目情况:
一标段:**市2026年多功能交通量调查站建设工程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共涉及24个交通量调查站站点。
二标段:**市国道G102**至**公路交通运行监测与协调管控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对纳入**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的G102****收费站交互的2个关键路口和1处省界进行交通运行状态感知、协同控制能力提升,实现交叉口附近路段交通运行状态监测分析、与相邻高速出入口协调控制、平交路口车辆与行人双向预(告)警等。
2.4询比内容:
一标段:**市2026年多功能交通量调查站建设工程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二标段:**市国道G102**至**公路交通运行监测与协调管控项目建设方案编制。
2.5项目实施地点:**市。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服务期限:根据实际情况招标人下达工程方案完成时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获得省相关部门批复(核准)止。
2.8标段划分:本次询比分为2个标段。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申请人允许中1个标段。本次评比顺序按照从一标段至二标段(标段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评审,若申请人参与多个标段询比的,该申请人在先评审的标段被推荐为成交申请人的,该申请人后评审的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成交申请人。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询比要求申请人须满足询比公告附件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未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询比;
3.4与询比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申请询比。
4. 领取询比文件
凡有意参加询比者的申请人请于2026年6月23日9时00分至2026年6月25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下同)之间,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华理****公司(**市******广场5号楼704室)获取询比文件。
5. 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华理****公司会议室(**市******广场5号楼706室)。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申请文件,询比人将拒绝接收。
6. 申请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申请文件开启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申请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标书代写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询比人概不负责。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以书面形式提出,受理单位:**华理****公司,联系人:王春天,联系电话:0315-****331,邮箱:****@163.com。
9.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运输局;电话:0315-****210;电子邮箱:****@163.com。
10. 联系方式
询 比 人:****
地 址:**市大里路125号
联 系 人:孙伟
联系电话:0315-****198
邮 编:063000
询比代理:**华理****公司
地 址:**市******广场5号楼702A
联 系 人:李翠、王海岩
联系电话:0315-****331
电子邮件:****@163.com
邮 编:063000
附件: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 资质要求 |
| 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
| 申请人近5年内(2021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1项咨询类业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
| 申请人在近1年(2025年6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咨询或设计合同被解除。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1 |
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