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万吨建筑垃圾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工机制砂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产30万吨建筑垃圾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工机制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2****环境局窗口 邮编:422700
联系电话:0739-****09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30万吨建筑垃圾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工机制砂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新**水庙镇三塘村16组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单位拟投资5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在新**水庙镇三塘村16组建设年产30万吨建筑垃圾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工机制砂建设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8991m2,主要建设内容为机制砂、稳定砂、沥青混凝土、乳化沥青生产线,配套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储罐区、供水与供电等公用工程及环保设施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有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水土流失及生态修复环境影响。营运期的主要环境影响有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环境影响。 施工期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采取的措施如下。 废气:按照《**市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等文件的“8个100%”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及运输扬尘。 废水:应修建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及场地洒水抑尘。 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午间、夜间施工;运输车辆途经敏感点时减速慢行,不得鸣笛。 固废:开挖土石方用于回填不外运,建筑垃圾中可利用部分回收处理,不可利用部分收集后运****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水土流失:应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修建排洪沟、挡土墙等辅助工程,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时进行绿化。 生态修复:制定相应的复垦修复方案,工程完工后及时平整土地和恢复植被,如占用林地应积极利用宜林地进行造林补偿。 营运期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采取的措施如下。 废气:原料堆场扬尘、装卸粉尘、成品堆场扬尘采用厂房封闭、堆场密闭、喷雾洒水降尘设备(配套喷雾洒水管道设施及雾炮机),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物料输送粉尘采用带顶盖运输皮带、喷雾洒水降尘设备;给料破碎筛分粉尘、沥青烟、VOCS等采用封闭厂房、喷雾洒水降尘设备、袋式除尘器除尘、活性炭吸附、最后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经处理后达到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厂内运输扬尘采取地面硬化+洒水抑尘设施,重力沉降,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采用篷布覆盖原料。食堂油烟经净化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排放浓度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应修建截水沟,拦截场外径流。初期雨水经收集和沉淀处理后全部进行回用,不外排。车辆冲洗等生产废水经隔油池与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噪声:采取消声、减振、隔声措施,合理优化场区布局,对破碎设备安装隔声罩,同时增加减震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禁止夜间生产;加强车辆运输管理,经过声环境敏感点时应限速、禁鸣。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固废:固废应按照“减量化、**化和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处理。收集的粉尘、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作为骨料回用于生产;沥青储罐清理废物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收集处理,不得在厂内贮存;废导热油由设备供应商回收;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类等危废应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间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年第5号令)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