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刘路工程(设计单位)招标公告
一、建设单位:****
二、项目名称:黄刘路工程(设计单位)
三、招标代理:**省华厦****公司
四、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项目位于盐龙街道境内。
(二)招标内容:**黄刘路(长约36米、宽18米,含1处交叉口展宽及桥梁)及其配套附属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后期施工中图纸更改和现场跟踪服务、技术交底、中间验收和交(竣)工验收等相关全过程所有服务(中标人协助图纸送审、对接、修改),以及配合工程等其他所有相关设计单位的设计工作,并做好现场跟踪服务、配合解决相关问题。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作适当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三)设计主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及配套工程等施工图的设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技术要求。设计服务费约4.14万元。
(四)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按国家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设计技术要求,确保所有服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及专家审查并满足招标人对现场设计咨询服务的要求。
(五)工期要求:设计周期15日历天,具体根据项目进度及招标人要求,按期完成工程图纸设计工作。
五、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资质等级和范围: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与公共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二)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四)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6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标书代写
(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区区级(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标书代写
(3****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标书代写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八、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九、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6年6月23日。请授权委托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6日(18: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省华厦****公司或发送微信(账号:188****6875)获取招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十、本项目开标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十一、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十二、对已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提前2小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高新区公共**交易平台的各类工程、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3次不良行为记录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高新区公共**交易平台的各类工程、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标书代写
十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15-****8506
招标代理单位:**省华厦****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8****6875
地 址:**市**区西亭路16****警务站南侧楼梯上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