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蓝田县公安局(本级)交管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社会化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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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交管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社会化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社会化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市高新区高新一路18号创业咖啡街区海归楼1-301-253 综合评分法 292,000.00元 85.6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社会服务 交管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社会化服务 辖区所有电子监控设备及交通信号灯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故障抢修等工作。运维设备范围 1.交通信号灯系统:63处路口的所有信号灯具、信号控制机、倒计时器、杆件、管线、窨井、供电及防雷接地等附属设施。 2.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1)单点及区间测速设备70处。 (2)电子警察及反向卡口设备107处。 (3)违法停车自动抓拍设备41处。 (4)交通诱导信息发布屏6处。 3.后台支撑系统:涉及上述前端设备的网络、供电线路(至前端电表箱)、接入机柜等。 1、人员配置:具有针对本项目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和服务人员。 2、专业设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设备。 3、服务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92,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西卫(采购人代表)、高蕊、杨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成交供应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支付,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取。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行名称:****开 户 行:****公司****营业部帐 号:456********0956535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交管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社会化服务项目 0.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孝泉路8号

联系方式:029-****8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科技路48****广场B座1506

联系方式:176****50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红艳、吕秋洋

电话:176****5085

****

2026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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