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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发电车(机)保供电技术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澄清公告(一)
各投标单位:
根据项目需要,现对“****2026年发电车(机)保供电技术服务框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相关内容进行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二)详细评审中商务评分中“公司业绩”,由原“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4分/项。该项最高得分为20分。注:(1)同类业绩指发电车(机)租赁业绩(投标单位必须是出租方);(2)投标人具有多个业绩时以累计业绩金额计算,须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或封面页、服务内容页、盖章签字页等)及相应发票,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不提供不得分;”标书代写
现修正为“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每完成一项同类项目业绩得4分,本项最高得分为20分。注:(1)同类业绩指发电车(机)租赁业绩(投标单位须为出租方);(2)投标人须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或封面页、租赁内容页、盖章签字页等)及对应租赁业绩发票至少一张。未提供合同或发票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请各投标单位按澄清公告内容执行!
特此公告!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熊志浩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6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