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化基础设施维保(2026-2027)(招标编号:****),于2026年06月18日14时00分,****集团****公司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含税):****000.00元,****卷烟厂维保总价****000.00元,技术中心维保总价410000.00元。
增值税税率:6%
服务地点:**省**市高新区**路399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920.00元,****卷烟厂维保总价****290.00元,技术中心维保总价403630.00元。
增值税税率:6%
服务地点:**省**市高新区**路399号
公示期:自2026年06月23日至2026年06月26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集团****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0551-****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om)、中烟电子采购平台
(cgjy.****.cn/)上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地址:**省**市高新区**路399号
联系人:朱工
电话:0551-****9000
招标代理机构:****集团****公司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 888 ****集团总部基地A座
联系人:汪文丽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1381
****集团****公司
2026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