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省本科高校“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结项工作的通知 |
| 2026-06-23 10:5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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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健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办公室《关于开展**省本科高校“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结项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6〕169 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省级“专创融合” 特色示范课程结项验收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我校获批立项的全部**省本科高校 “专创融合” 特色示范课程,具体项目名单详见附件2。 二、省级课程结项条件 所有申请本次结项的课程,须全部满足以下三项要求: 1.课程建设参照混合式课程建设标准,课程至少已经开设2个学期,且教学效果良好; 2.结项报告中有学生创新创业教学案例3个以上或者编写创新创业教材或著作一本; 3.积极组织课程****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并在上述两项活动中至少取得1个省级以上奖项。 三、工作安排 1.课程负责人于7月15日前在质量工程平台完成结项材料的上传工作; 2.教务处 课程中心于7月16日—17日组织专家评审(专家组成员不少于 7 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 2/3),出具校内验收意见; 3.校内评审通过的课程,由教务处 课程中心统一汇总材料,于 2026年7月30****教育厅评审。课程负责人须于2026年7月30日前登录“**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申报评审服务系统”(https://jgxm.****.cn)提交电子版《**省本科高校“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鉴**项书》和支撑材料。 四、材料报送 (一)线上系统提交材料(学习通质量工程平台) 1.《**省“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鉴**项书》(Word版,见附件3); 2.课程整体建设佐证材料合集(带完整目录,合并为单个PDF); 3.《省级“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结项汇总表》(可编辑 Word版,见附件4)。 (二)纸质报送材料 学校验收通过后,各课程负责人需提供鉴**项书(附件3)、主要成果佐证材料各一式一份,结项汇总表(附件4)。每个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鉴**项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鉴**项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所有申报纸质材料省里不再退回,请自行留底。 团队 / 课程内容变更的,附《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5); 咨询联系方式:马老师 联系电话:150****7959 附件: 1.****办公室关于开展**省本科高校“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结项工作的通知 2.省级“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待结项项目名单 3.**省“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鉴**项书 4.省级“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结项汇总表 5.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教务处 课程中心 2026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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