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有关涉林企业:
根据《**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专业
(一)景谷县林业工程初级职称评审范围
景谷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林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省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林业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
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评审专业无关联。申报人员可根据自身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选择下列评审专业进行申报:林业草原培育和经营、林业草原调查规划、林业草原勘察设计、自然保护地保护和管理、湿地保护和管理、林业草原技术推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繁育、森林草原防灭火、荒漠化(石漠化)防治、林草种苗、林草景观、林草产业。
二、申报条件
按照《******保障厅 ****信息化厅 ****草原局关于印发〈**省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32号),以下简称《评价标准条件》),《******保障厅关于印发〈**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云人社发〔2020〕57号)、《****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办发〔2020〕2号)、《******保障厅关于印发〈**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保障厅关于印发〈**省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319号)、《******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等文件执行。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保障局审核→景谷县林业****委员会。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人员需提供评审材料
1.提供《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详见本表填表说明,不要自行增加页码)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4.技术职称证(复印件1份)
5.现任职称岗位聘书(或协议书)(复印件1份)
6.取得现任职称以来的各类业务培训(进修)证书(复印件1份
7.取得现任职称以来继续教育证书或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企业及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使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使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复印件1份)
8.取得现任职称以来获奖证书及其他材料(复印件1份)
9.取得现任职称以来每年考核情况表(复印件各1份)
10.取得现任职称以来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
11.取得现任职称以来学术成果(复印件1份),若发表论文要复印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本人论文
1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业绩成果简表(原件1份)
13.单位《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意见》(原件1份)
14.****纪检组****纪委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说明(原件1份)
15.单位《公示情况说明》及《单位推荐意见》(原件各1份
16.主管本部门推荐意见(原件1份)
17.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参加申报评审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取得现任职称以来缴纳社保凭证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8.申报人员电子照片1份,要求彩色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宽高比例为4:5,文件大小为200KB—1MB,像素要求最低480px×600px,最高960px×1200px;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
(二)有关要求
1.根据(云人社发〔2022〕32号)要求,2026年各级职称申报评审要“全面实行岗位管理、工程技术人才素质与岗****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2.申报人员须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如实提供相关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委员会评审;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或无印章的相关材料,需在每份首页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已审核”、审核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严禁提供涉密材料。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0日。
3.用人单位要重点审核申报人员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出具《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意见》(附件5),按照管理权限出具申报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并采取一定的方式确定拟推荐人选(会议研究等方式),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逐级推荐上报,审核后签署推荐意见并出具《公示情况说明》及《单位推荐意见》(附件6)。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重点审核申报人员和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推荐程序是否完善,签署推荐意见并出具《主管部门推荐意见》(附件7)。
4.提供的各种证件申报人的姓名、出生年月等要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若证件中姓名出现与现身份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户口本中本人有曾用名页的复印件。
5.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并粘贴《送评审材料一览表》(贴于档案袋封面)报送,同时提交《2026年资格评议、评审名册》(电子版)。
6.所提供材料装订顺序:1、12和18项单独提供,其它项顺序装订成册。
五、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一)报送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6月15日;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7月20日;标书代写
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标书代写
提交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8月10日;标书代写
(二)报送地点:景谷县人民路153****草原局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
2026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以及结果公示将在“**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zwfw.****.cn/zjgl/)、景****人民政府网站、“景谷林草”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2.《**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
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业绩成果简表(模板)
5.单位《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意见》(模板)
6.单位《公示情况说明》及《单位推荐意见》(模板)
7.主管部门《主管本门推荐意见》(模板)
8.送评材料一览表(贴于材料袋封面)
9.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