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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462540L | 建设单位法人:朱永辉 |
| 汪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化学工业区联合路68号 |
| ****工厂新增产品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61-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化学工业区联合路68号 |
| 经度:121.460530 纬度: 30.79560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13 |
| 沪环保许评〔2025〕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3-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88 |
| 53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462540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格****公司 |
| 913********3768596 | 验收监测单位:通标标准技术****公司 |
| 913********465707Q | 竣工时间:2025-05-30 |
| 2025-06-23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5-15 |
| 2026-05-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台 |
| 技术改造,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C2661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C2661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对Unit 51生产单元技改,高沸点基有机硅表面活性剂产品和E60产品合计最大产量3250t/a,其中新产品E60的产量不超过2000t/a | 实际建设情况:对Unit 51生产单元技改,高沸点基有机硅表面活性剂产品和E60产品合计最大产量3250t/a,其中新产品E60的产量不超过2000t/a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E60产品生产环节主要包括投料前准备、投料、反应、取样质检、氮气置换、过滤、灌装等步骤。 | 实际建设情况:E60产品生产环节主要包括投料前准备、投料、反应、取样质检、氮气置换、过滤、灌装等步骤。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 项目反应釜产生的E60生产废气管道收集后经新增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汇同经集气罩收集的投料废气、取样废气、灌装废气等,一并依托现有生物滴滤系统处理后通过现有 26 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反应釜产生的其他生产废气和设备清洗废气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液氮深冷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 26 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OMS 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依托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 18 米高排气筒(DA025)排放。各排气筒应按规范设置采样口、采样平台等。应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出的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废气有效收集,加强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2)噪声 新增噪声源为卸料泵,项目采取的主要降噪措施有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建筑隔声。 (3)固废 本项目固废源项中,取样废液、滤渣、废滤袋、清洗废液、液氮深冷系统冷凝液、废活性炭、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属于危险废物;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为一般工业固废。各类固体废物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项目反应釜产生的E60生产废气管道收集后经新增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汇同经集气罩收集的投料废气、取样废气、灌装废气等,一并依托现有生物滴滤系统处理后通过现有 26 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反应釜产生的其他生产废气和设备清洗废气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液氮深冷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 26 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OMS 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依托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 18 米高排气筒(DA025)排放。各排气筒已按规范设置采样平台和监测采样孔。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废气无组织排放的投料、取样、灌装等环节采取有效废气收集措施,连接件采用泄漏系数低的优质组件并加强日常维护(如开展LDAR),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 (2)噪声 新增噪声源为卸料泵,项目采取的主要降噪措施有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建筑隔声。 (3)固废 本项目固废源项中,取样废液、滤渣、废滤袋、清洗废液、液氮深冷系统冷凝液、废活性炭、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为一般工业固废,委托**仁盛****公司、******公司处置。各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均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贮存设施符合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要求。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应按照《报告书》意见,进一步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对各类非正常排放及突发事故切实采取防范措施,防止运行、检维修期间发生风险事故。 (2)应按照《报告书》意见,落实相应地下水和土壤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 (3)本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0.00134 吨/年,实施倍量削减,挥发性有机物申请总量为 0.00268 吨/年,符合新增总量小于 0.1吨/年的情形,总量指标由**化工区统筹平衡。 (4)应按照《报告书》意见落实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5)应按照《报告书》意见落实施工期间各项环保措施,文明施工,减少和控制污废水、扬尘、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1)已按批复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已于2025年6月完成****区管委会完成备案(备案号:01-SCIPE-2025-025-H)。企业应急预案与**化工区应急预案联动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按批复环评要求落实各类非正常排放及突发事故防范措施,防止运行、检维修期间发生风险事故。 (2)已按批复环评要求落实地下水防渗措施。****基地内已有地下水监测井,企业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例行监测。 (3)本项目废气总量指标已在化工区内部统筹平衡。本项目涉及的总量因子为废气中的VOCs,排放量均未超过批复环评预测量以及企业排污许可证许可量。 (4)企业已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本项目投运后纳入企业现有环境管理体系统一管理,落实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和日常监测,并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确保其稳定运行。 (5)本项目施工期已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已在“****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台”进行网上公示。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06.7654 | 0 | 0 | 0 | 0 | 106.765 | 0 | |
| 882.8871 | 0 | 882.8871 | 0 | 0 | 882.887 | 0 | |
| 6.789 | 0 | 6.789 | 0 | 0 | 6.789 | 0 | |
| 5.8843 | 0 | 5.8843 | 0 | 0 | 5.884 | 0 | |
| 78.8267 | 0 | 78.8267 | 0 | 0 | 78.827 | 0 | |
| 118565.1 | 0 | 0 | 0 | 0 | 118565.1 | 0 | / |
| 1.9731 | 0 | 1.9731 | 0 | 0 | 1.973 | 0 | / |
| 14.6906 | 0 | 14.6906 | 0 | 0 | 14.691 | 0 | / |
| 5.1253 | 0 | 4.9543 | 0 | 0 | 5.125 | 0 | / |
| 16.0563 | 0.0013 | 13.6359 | 0 | 0 | 16.058 | 0.001 | / |
| 1 | 液氮深冷系统+活性炭吸附(依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 与环评一致 | 验收监测期间,液氮深冷装置废气排放口(DA009)的非甲烷总烃符合**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限值,乙酸丁酯、臭气浓度符合**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表2限值。 | |
| 2 | 活性炭吸附(新增)+生物滴滤系统(依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 与环评一致 | 验收监测期间,生物滴滤单元废气排放口(DA007)的非甲烷总烃符合**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限值,乙酸丁酯、臭气浓度符合**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表2限值。DA007和DA009为等效排气筒,等效后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符合**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限值,乙酸丁酯排放速率符合**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2限值。 | |
| 3 | 活性炭吸附(依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与环评一致 | 验收监测期间,Signal实验室废气排放口(DA025)的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苯系物、甲醇、氯化氢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限值,异丙醇符合DB31/933-2015表A.4限值。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建筑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与环评一致 | 验收监测期间,南厂界的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区标准,东厂界、北厂界、西厂界的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GB 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
| 1 | 应按照《报告书》意见,落实相应地下水和土壤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 | 已按批复环评要求落实地下水防渗措施。****基地内已有地下水监测井,企业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例行监测。 |
| 1 | 本项目固废源项中,取样废液、滤渣、废滤袋、清洗废液、液氮深冷系统冷凝液、废活性炭、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属于危险废物;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为一般工业固废。各类固体废物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本项目固废源项中,取样废液、滤渣、废滤袋、清洗废液、液氮深冷系统冷凝液、废活性炭、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为一般工业固废,委托**仁盛****公司、******公司处置。各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均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贮存设施符合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要求。 |
| 1 | 应按照《报告书》意见,进一步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对各类非正常排放及突发事故切实采取防范措施,防止运行、检维修期间发生风险事故。 | 已按批复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已于2025年6月完成****区管委会完成备案(备案号:01-SCIPE-2025-025-H)。企业应急预案与**化工区应急预案联动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按批复环评要求落实各类非正常排放及突发事故防范措施,防止运行、检维修期间发生风险事故。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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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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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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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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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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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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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