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 划 通 告
****公司建设位于东环大道东一巷10号地块的嘉悦里小区项目规划总平图(2026—008#)曾于2026年1月14日经我局批准。现****公司已竞得该地块剩余用地,根据土地合宗开发建设需要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对嘉悦里小区规划总平图、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建字第****002025GG****548号、建字第****002025GG****558号、建字****002025GG****525号、建字第****002025GG****520号、)进行调整。此次规划方案调整内容为:
一、总平调整
(一)指标表调整
1.原项目批复编号为****总平图中嘉悦里小区(一期)项目方案技术指标表调整内容有:
(1)总建筑面积由182313.86平方米调整为181322.95平方米;
(2)地上建筑面积由143679.47平方米调整为142688.56平方米;
(3)住宅面积由123172.90平方米调整为123455.04平方米;
(4)架空活动空间面积由1516.18平方米调整为1827.13平方米;
(5)配套公建用房面积由6330平方米调整为4746****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心、****服务站调整至二期,物业管理用房由481平方米调整为406平方米);
(6)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由10840.22平方米调整为11151.17平方米;
(7)13#楼幼儿园用地范围局部调整,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变,幼儿园一至三层建筑单体轮廓调整,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变;
(8)计容面积由132839.25平方米调整为131537.39平方米;
(9)建筑占地面积由8593.84平方米调整为7320.79平方米;
(10)建筑密度由22.64%调整为19.29%;
(11)容积率由3.5调整为3.47;
(12)人口数量由2907人调整为2902人;
(13)居住户数由1057户调整为1055户(其中商品房户数由933户调整为931户);
(14)机动车位由1106个调整为1126个(其中地面停车位由106个调整为108个、地下停车位由1000个调整为1018个);
(15)非机动车位由2711个调整为2751个(其中地面自行车停车位由543个调整为550个、地面电动自行车停车位由217个调整为208个、地下电动自行车停车位由867个调整为900个);
2.增加“嘉悦里小区项目方案技术指标总表”及嘉悦里小区(二期)项目方案技术指标表。
(二)图纸内容调整
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500平方米,设置地点由一期1—2#、2#楼一层全部调整至二期12#楼一层;
2.****服务站面积300平方米,设置地点由一期2#、3#楼一层全部调整至二期15#楼二层;
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面积由405平方米调整为392平方米,设置地点由一期3#楼一层全部调整至二期15#楼一层;
4.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面积由304平方米调整为292平方米,设置地点由一期3#、5#楼一层全部调整至二期15#楼二层;
5.物业管理用房面积由481平方米调整为406平方米,设置地点由9#楼一层调整至二期12号楼住宅一层;
6.一期8#楼与二期10#楼之间的楼间距由66.5米调整为42.2米;
7.将原二期12#楼及地下室重新设计,拆分为12#、15#楼及地下室,14#楼。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单及附图调整
(一)《嘉悦里1#楼及地下室、6#楼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002025GG****548号)中建设规模由37749.85平方米调整为39354.79平方米。该审批单中1#楼及地下室调整如下:
1.总面积由39501.51平方米调整为39354.79平方米;
2.计容面积由30627.41平方米调整为30410.14平方米;
3.不计容面积由1146.14平方米调整为1216.69平方米;
4.地上面积由31773.55平方米调整为31626.83平方米;
5.架空活动空间由198.92平方米调整为269.47平方米;
6.取消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500平方米)表述。
(二)《嘉悦里2#楼及地下室、7#楼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002025GG****558号)中建设规模由21660.11平方米调整为21237.30平方米。该审批单中2#楼调整如下:
1.总面积由21660.11平方米调整为21237.30平方米;
2.计容面积由14085.78平方米调整为13604.07平方米;
3.不计容面积由1112.64平方米调整为1179.81平方米;
4.地上面积由15198.05平方米调整为14783.88平方米;
5.架空活动空间由96.16平方米调整为163.7平方米;
6.地下面积由6462.06平方米调整为6453.42平方米;
7.取消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282.73****社区卫生服务站(面积254.18平方米)表述。
(三)《嘉悦里3#楼及地下室、8#楼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002025GG****525号)中建设规模由18116.32平方米调整为17668.21平方米。该审批单中3#楼及地下室调整如下:
1.总面积由18116.32平方米调整为17668.21平方米;
2.计容面积由14118.58平方米调整为13602.70平方米;
3.不计容面积由1099.49平方米调整为1167.26平方米;
4.地上面积由15218.07平方米调整为14769.96平方米;
5.架空活动空间由83.38平方米调整为163.7平方米;
6.****服务站(面积45.82平方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面积405平方米)和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面积120平方米)表述。
(四)《嘉悦里5#楼及地下室、9#楼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002025GG****520号)中建设规模由15191.31平方米、14435.77平方米调整为15068.76平方米、14360.26平方米。
1.该审批单中5#楼及地下调整如下:
(1)总面积由15191.31平方米调整为15068.76平方米;
(2)计容面积由13223.76平方米调整为13091.03平方米;
(3)不计容面积由1098.43平方米调整为1116.55平方米;
(4)地上面积由14322.19平方米调整为14207.58平方米;
(5)地下室面积由1134.53平方米调整为861.18平方米;
(6)取消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面积184平方米);
(7****中心面积由47平方米调整为250平方米;
(8)架空活动空间由145.58平方米调整为163.7平方米。
2.该审批单中9#楼及地下室调整如下:
(1)总面积由14435.77平方米调整为14360.26平方米;
(2)计容面积由11736.62平方米调整为11692.74平方米;
(3)不计容面积由1084.64平方米调整为1163.31平方米;
(4)地上面积由12821.26平方米调整为12550.49平方米;
(5)地下面积由1614.51平方米调整为1809.77平方米;
(6)取消物业管理用房(面积78.67平方米)表述;
(7)架空活动空间由216.09平方米调整为294.76平方米。
(五)嘉悦里1#、2#、3#、5#、9#楼对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同步调整。
(六)除以上调整外其余均不调整。
三、修改后的嘉悦里小区项目规划总平面图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及《**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指南》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公司拟调整的嘉悦里小区项目规划总平面图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或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2026年6月30日前送至****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772-****345,地址:**市高新一**一巷7号)。
听证会参加人员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向听证会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公示地点:嘉悦里小区;
中**路24号大门两侧公示栏;
网站:http://lz.****.cn。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29日。
听证时间: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15:30。
听证地点:****一楼信访接待室(**市高新一**一巷7号)。
听证会主持人:周 剑
听证员: 汪子钰
记录员: 文 博
特此通告!
****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