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社****农场,确保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关于申报**县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县域范围内依照《中华人******社法》《中华人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且纳入农业农******社******社,****农场“一码通”****农场。具体条件:
(一)经营规模适度。经营规模与**禀赋、技术装备、生产能力等条件相匹配,涉及经营权出租、入股的,应参照农业农村部制定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财务管理规范。农民**社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会计账簿齐全,财务报表符合《******社财务制度》《******社会计制度》要求,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家庭农场使用相应的财务记账工具,收支、库存等记录规范。
(三)制度健全有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运营。农民**社参照《******社示范章程》或《****联合社示范章程》制定符合实际的章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运行有效,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等制度。家庭农场使用“一码通”赋码增信,在产品包装、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亮码。
(四)生产服务优质。开展标准化生产或服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落实,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农业生产或服务质量可追溯,依规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五)联农带农紧密。农民**社实有成员名册与成员账户的成员范围一致,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比例不低于60%。家庭农场通过雇工、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带动小农户。
(六)社会声誉良好。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二、申报内容
(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夯实组织基础。支持利用信息化工具提升组织运行规范化水平。******社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应用财务管理软件或聘请专业财务会计人员、使用委托代理记账服务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农场使用信息化记账工具实现生产经营独立核算。
(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运营质量。支持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记录档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检验检测制度。鼓励注册商标,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开展品牌化经营。****农场为******社,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服务。
(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服务带动能力。支持带动本地种粮小农户参与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实现率先承担大面积单产提升、率先面向小农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率先开展技术集成和模式展示、率先展示单产提升成效。鼓励通过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模式,带动小农户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发展水平。支持强化成员管理,通过盈余返还、订单带动、吸纳就业等方式与小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
三、补助标准和方式
本次项目共安排资金200万元,****农场各100万元,******社****农场给予支持,采取奖补方式,原则上奖补金额不超过申报项目的50%,各主体根据支持内容,按照实际需求进行申报,具体补助金额根据主体建设内容及绩效完成情况确定到每家主体。其中,**社单个主体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支持主体不少于6******社;家庭农场不超过10万元,支持主体不少于10****农场。同一法人(******社****农场,以及享受过其他财政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不得用于购买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已支持的农业机械。对给******社****农场全部纳入重点监测,分别填报******社****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
四、申报方式
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如实填写附件1、2、3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事处初审合格后,于2026年7月10****农业农村局,联系人:余春宝,联系方式:057****1167。逾期未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进行实施前现场核查,主要核查申报主体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建设内容可行性等方面内容。项目经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兑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项目资料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奖补。
附件:1.**县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项目申报表
2.**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项目实施承诺书
3.**县农业农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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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