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2025年强弱电迁改配套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3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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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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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5年强弱电迁改配套工程(项目名称) 2025年强弱电迁改配套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L321********000****2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强弱电迁改配套工程已经由****委员会以关于2025年强弱电迁改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投[2025]27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心、****档案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强弱电迁改配套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的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2025年强弱电迁改配套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市**,**路、前园路等17条道路(河道、小区),济川路、根思路东延等30条道路(小区)。
2.3建设内容:主要实施低压分支箱基础69座环网箱基础31座、箱变基础30座、高压分支箱基础8座、低压分支箱 75 台、表箱1台、一二次融合二进四出环网箱 27 台、箱变 32 台、高压分支箱 13 台、低压电力电缆 0.891公里、高压电力电缆62.672公里、光缆约394.08公里、光缆接线盒约1572 个、光纤分纤箱 45 个等。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程规模:主要实施低压分支箱基础69座环网箱基础31座、箱变基础30座、高压分支箱基础8座、低压分支箱 75 台、表箱1台、一二次融合二进四出环网箱 27 台、箱变 32 台、高压分支箱 13 台、低压电力电缆 0.891公里、高压电力电缆62.672公里、光缆约394.08公里、光缆接线盒约1572 个、光纤分纤箱 45 个等。
2.6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L321********000****2001
2025年强弱电迁改配套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勘察设计+施工+采购,设计任务书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整个工程的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相关设备及其他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保修等全部内容。
7954.45
2.7工期:240日历天
2.8****政府采购工程: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3.3资格审查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a、b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须同时具备下列①、②要求: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并且变电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通信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通信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备[电力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或[输变电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通信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承装(修、试)二级(旧证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2)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以上级)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证书(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2)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任****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具体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a条件中情形①、情形②及b条件的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执业资格证书;

②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 / 年 /月 / 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年 6月 1 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含)以上的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在 80万元(含)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项目 ;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施工项目经理的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含)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项目;

注: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 年 月 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 年 月 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年 月 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 /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3.9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方法
5.1是否评定分离:是;
5.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具体方法如下:

条款号

评 审 因 素

评 审 标 准

1

评标办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投标报价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编 列 内 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9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6分

项目管理机构:0分

工程业绩:3分

其他评分因素:0 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72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标书代写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 分 标 准

2.2.4(1)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9分)

1.设计说明(5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优:5.0~4.1 分;良:4.0~3.0 分;一般:2.9~0 分。)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

4.与建筑的协调性。

(优:10.0~8.1 分; 良:8.0~6 .0 分;一般:5.9~0 分。)

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优:2~1.6分;良:1.5~1.2分;一般:1.1~0分。)

4.设计深度(2分)

1.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力工程相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2.2.4(2)

工程总承包报价(72分)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70分)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标书代写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4(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3. 施工**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2.4(4)

项目管理机构(0分)

/

2.2.4(5)

工程业绩(3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

类似工程指:承担过供电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6000万元及以上的,有1个加1分,累计不超过3分。

对单位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如单位在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承接了类似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乘系数1,如单位在工程总承包业绩中仅承接了类似工程设计乘系数0.8,如单位在工程总承包业绩中仅承接了类似工程施工乘系数0.7。

注:

(1)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本条该项分值是指已按本项要求乘以1或0.8或0.7系数的分值)。

(3)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条中“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关于约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0分)

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每有一个加 分,最多评 个业绩,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

1.类似工程设置要求见《使用指南》。工程业绩个数一般不得超过两个。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其他不予认可的情形见《使用指南》。

2.2.4(6)

其他评分因素

/

/

评标的其他要求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评分/评审标准

4.1.3

设计文件合格分

合格分:11.4(不少于设计文件总分值的60%)

4.1.3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5名(不少于5名)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4.1.4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带入□不带入

定标程序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评 审 标 准

5.1.1

定标委员会人数

5人

5.2.1

定标标准

定标委员会综合考虑投标人的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团队管理水平等因素。

5.3.1

定标方法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6.招标文件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6月24日00时00分至2026年06月30日00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24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中心、****档案馆)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人地址:
**市曾涛路162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星北路6号
联系人:
印先生
联系人:
宗先生
电话:
151****7256
电话:
153****7203
传真:
项目负责人:
任海兵
邮编:
225400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225300
电子邮箱:
****@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委员会
联系电话:0523-****4057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异议,无须线下递交书面异议文件。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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