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皖南康复医院(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老门诊楼房产拟拆除残值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医院)老门诊楼房产拟拆除残值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挂牌价 260,000 元
保证金 40,000元
报名开始时间:2026-06-23
报名截止时间:2026-07-06 标书代写
公告截止时间:2026-07-06 标书代写


********医院)老门诊楼房产拟拆除残值转让公告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选择以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转让,我方已了解并认可《****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网络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对竞买本次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方式、程序等事项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未尽通知义务而产生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8、转让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标的名称:********医院)老门诊楼房产拟拆除残值(标的编号:N0122QT260074)。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拟拆除资产为********医院)老门诊楼,总建筑面积6090.51平方米,混合结构,用途为医疗卫生,涉及房屋本体、室内装修、钢架、地面、门窗、给排水管道、老旧附属构筑物等。

2、转让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数量、质量、面积、外观、结构等均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赴标的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请各意向受让方在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

(三)特别提示:

1、本项目对拆除单位的拆除资质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如受让方具备相应资质的,由受让方自行拆除,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其自身资质证明;如受让方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受让方必须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与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签订的合同报转让方备案,同时向转让方提供拆除单位的相应资质证明,拆除单位不得再转让或分包拆除业务。如受让方不按照上述要求履约,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扣除受让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如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本次转让标的拆除范围仅限地上部分,拆除完成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对转让标的所在场地进行平整。

4、本次拟拆除的老门诊楼,存在部分设施、设备依附于其建筑物本体上,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如电梯、电动天棚帘、太阳能热水器、电子屏、空调外机等,具体资产明细详见本公告附件);受让方在对建筑物整体拆除时,需将该部分不在转让范围的资产进行拆除,并堆放至转让方指定的院内地点,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如需对现场进行勘察,须在报名****交易所提交书面申请,****交易所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勘察时间。

三、转让方

********医院)。

四、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标的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取得了相应批准。

五、转让标的的资产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医院)。

2、评估机构:**锦海房****公司。

3、评估基准日:2026年5月15日。

4、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资产评估报告》(**锦海资评报字(2026)第HF0943号)。

5、评估对象:********医院)老门诊楼房产拟拆除残值。

6、资产评估结果: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59,873.00元。

7、评估备案机构:****财政局。

六、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转让底价:人民币260,000.00元。

2、标的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2)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支****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3)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支付受让方交易服务费用的,则为扣除其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额)转为受让方支付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4)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元,履约保证金随同转让标的转让价****交易所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交易双方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完毕转让标的拆除交接手续后,****交易所将履约保证金随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自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的管理及退还责任由转让方负责,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与标的转让的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项目对拆除单位资质要求”、“本次转让标的拆除范围仅限地上部分,拆除完成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对转让标的所在场地进行平整”、“本次拟拆除的老门诊楼,存在部分设施、设备依附于其建筑物本体上,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如电梯、电动天棚帘、太阳能热水器、电子屏、空调外机等,具体资产明细详见本公告附件);受让方在对建筑物整体拆除时,需将该部分不在转让范围的资产进行拆除,并堆放至转让方指定的院内地点,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3)意向受让方承诺:如受让方具备相应资质的,由受让方自行拆除,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上述拆除资质证明材料;如受让方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受让方必须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与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签订的合同报转让方备案,同时向转让方提供拆除单位的相应资质证明,拆除单位不得再转让或分包拆除业务。如受让方不按照上述要求履约,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有权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如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本次转让标的的拆除单位拥有老旧建筑拆除项目施工经验,近三年内无重**全生产事故、无环保行政处罚、无失信被执行人及不良经营记录。

(5)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本次转让标的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数量、质量、面积、外观、结构等均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已赴标的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同意本次转让标的数量、质量、面积、外观、结构等如与实际状况存在差异,不调整转让价款。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交易所无关。

(6)意向受让方承诺:如因环保问题而导致的罚款、停工以及因未按期完成拆除工作而导致的没收履约保证金等一切损失及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7)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拆除交接手续,具体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拆除交接手续经双方签字盖章,且在受让方接到转让方通知后,受让方方可对转让标的进行拆除(本次转让标的采取分段分期拆除,具体分段分期拆除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受让方应配合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拆除交接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转让方已按期完成拆除交接手续;自办理完毕拆除交接手续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所有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8)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接到转让方拆除通知的次日须进场拆除,未按时进场的发生第1次转让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1,000.00元,第2次扣2,000.00元,第3次转让方可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已支付转让价款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无息退还,并有权追究受让方的相关责任。

(9)意向受让方承诺:竞得转让标的后,在实施拆除过程中应严格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必须自行拆除,不得分包、转包。

(10)意向受让方承诺:必须按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购买相关保险。

(11)意向受让方承诺:房屋拆除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组织实施拆除。受让方在房屋拆除前应制定《房屋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12)意向受让方承诺:严格按照《JGJ147-201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组织拆除工作;受让方应按施工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接受转让方和相关部门的监管。建立健全拆除安全施工责任制度,制定拆除安全施工操作规程,进行定期和专项施工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在施工现场设置警戒线、安全牌、文明牌、施工牌和项目负责人及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在施工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协议范围内建筑物拆除的安全负责,承担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13)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有义务对拆除现场做好防尘降尘措施,施工过程严格落实环保、消防要求,全方位管控粉尘、噪音、垃圾污染,****医院诊疗高峰、患者休息时段,严禁夜间违规施工;优先选用低噪音施工设备,对高噪音作业采取减震、降噪措施,严控施工噪音,保障院区安静诊疗环境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对患者就医、****医院正常运营的影响。

(14)意向受让方承诺:拆除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行政处罚及风险等一切责任、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如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责任事件,给转让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转让方可一次性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且不退还受让方已支付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并有权追究受让方的相关责任。

(15)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对转让标的相关资产进行拆除时,自行负责施工用水、用电,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16)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对转让标的相关资产拆除时,须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拆除工程施工;拆除过程所产生的垃圾,自行清理离场并由受让方自行妥善处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7)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拆除交接手续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转让标的的拆除工作(并将不在转让范围但依附于建筑物本体的部分资产进行拆除,并堆放至转让方指定地点),并通过转让方验收;如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期通过验收的,每逾期一天,转让方按人民币5,000.00元/天的标准直接在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逾期15个自然日仍未通过转让方验收的,转让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施工单位施工,施工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因延期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8)意向受让方承诺:如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发现可能存有的危险废物(包括但不限于**、放射性物质、感染性医疗废物等),受让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保护好现场,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转让方。受让方不得擅自处置疑似危险废物,若因受让方违规操作导致危险废物泄漏或扩散,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交易所无关。

(19)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转让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财政非税收入票据,转让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20)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按不低于转让标的转让底价对转让标的进行报价。

(21)意向受让方承诺:对《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七、转让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7月6日。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周期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4)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7月6日(如公告期**,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本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通过钱包支付;

请意向受让方通过e****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账号须为该名称对应账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3、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报名截止日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缴纳,且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

特别

1、本次拟拆除资产为********医院)老门诊楼,总建筑面积6090.51平方米,混合结构,用途为医疗卫生,涉及房屋本体、室内装修、钢架、地面、门窗、给排水管道、老旧附属构筑物等。
2、转让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数量、质量、面积、外观、结构等均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赴标的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请各意向受让方在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项目对拆除单位资质要求”、“本次转让标的拆除范围仅限地上部分,拆除完成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对转让标的所在场地进行平整”、“本次拟拆除的老门诊楼,存在部分设施、设备依附于其建筑物本体上,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如电梯、电动天棚帘、太阳能热水器、电子屏、空调外机等,具体资产明细详见本公告附件);受让方在对建筑物整体拆除时,需将该部分不在转让范围的资产进行拆除,并堆放至转让方指定的院内地点,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3)意向受让方承诺:如受让方具备相应资质的,由受让方自行拆除,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上述拆除资质证明材料;如受让方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受让方必须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与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签订的合同报转让方备案,同时向转让方提供拆除单位的相应资质证明,拆除单位不得再转让或分包拆除业务。如受让方不按照上述要求履约,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有权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如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本次转让标的的拆除单位拥有老旧建筑拆除项目施工经验,近三年内无重**全生产事故、无环保行政处罚、无失信被执行人及不良经营记录。 (5)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本次转让标的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数量、质量、面积、外观、结构等均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已赴标的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同意本次转让标的数量、质量、面积、外观、结构等如与实际状况存在差异,不调整转让价款。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交易所无关。 (6)意向受让方承诺:如因环保问题而导致的罚款、停工以及因未按期完成拆除工作而导致的没收履约保证金等一切损失及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7)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拆除交接手续,具体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拆除交接手续经双方签字盖章,且在受让方接到转让方通知后,受让方方可对转让标的进行拆除(本次转让标的采取分段分期拆除,具体分段分期拆除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受让方应配合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拆除交接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转让方已按期完成拆除交接手续;自办理完毕拆除交接手续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所有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8)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接到转让方拆除通知的次日须进场拆除,未按时进场的发生第1次转让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1,000.00元,第2次扣2,000.00元,第3次转让方可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已支付转让价款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无息退还,并有权追究受让方的相关责任。 (9)意向受让方承诺:竞得转让标的后,在实施拆除过程中应严格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必须自行拆除,不得分包、转包。 (10)意向受让方承诺:必须按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购买相关保险。 (11)意向受让方承诺:房屋拆除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组织实施拆除。受让方在房屋拆除前应制定《房屋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12)意向受让方承诺:严格按照《JGJ147-201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组织拆除工作;受让方应按施工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接受转让方和相关部门的监管。建立健全拆除安全施工责任制度,制定拆除安全施工操作规程,进行定期和专项施工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在施工现场设置警戒线、安全牌、文明牌、施工牌和项目负责人及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在施工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协议范围内建筑物拆除的安全负责,承担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13)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有义务对拆除现场做好防尘降尘措施,施工过程严格落实环保、消防要求,全方位管控粉尘、噪音、垃圾污染,****医院诊疗高峰、患者休息时段,严禁夜间违规施工;优先选用低噪音施工设备,对高噪音作业采取减震、降噪措施,严控施工噪音,保障院区安静诊疗环境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对患者就医、****医院正常运营的影响。 (14)意向受让方承诺:拆除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行政处罚及风险等一切责任、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如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责任事件,给转让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转让方可一次性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且不退还受让方已支付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并有权追究受让方的相关责任。 (15)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对转让标的相关资产进行拆除时,自行负责施工用水、用电,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16)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对转让标的相关资产拆除时,须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拆除工程施工;拆除过程所产生的垃圾,自行清理离场并由受让方自行妥善处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7)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拆除交接手续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转让标的的拆除工作(并将不在转让范围但依附于建筑物本体的部分资产进行拆除,并堆放至转让方指定地点),并通过转让方验收;如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期通过验收的,每逾期一天,转让方按人民币5,000.00元/天的标准直接在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逾期15个自然日仍未通过转让方验收的,转让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施工单位施工,施工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因延期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8)意向受让方承诺:如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发现可能存有的危险废物(包括但不限于**、放射性物质、感染性医疗废物等),受让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保护好现场,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转让方。受让方不得擅自处置疑似危险废物,若因受让方违规操作导致危险废物泄漏或扩散,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交易所无关。 (19)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转让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财政非税收入票据,转让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20)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按不低于转让标的转让底价对转让标的进行报价。 (21)意向受让方承诺:对《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23
招标公告
安徽省皖南康复医院(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老门诊楼房产拟拆除残值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