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公租房项目
发布日期:
联系人: 陈冉
联系电话: 136****7143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现对****公租房项目水泥轻质隔墙板进行公开招标。
本工程项目为****公租房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方为**华创****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 水泥轻质隔墙板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材料设备供应商,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制造商、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
1、建设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必须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内。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或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经营许可。
3、其他要求: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企业在3年内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企业在3年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完成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的注册,并审核通过。必须已被录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名录库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进行报名,资格预审合格后,经招标方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不换)。
4.3、招标文件费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华创****公司;
账号:307********006879;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广场支行;
开户行行号:103****71550。
备注:****公租房项目水泥轻质隔墙板招标文件费。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及账户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前通过投标人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银行转账形式交纳;投标单位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备注栏明确资金用途、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保证金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人账户,否则招标人有权决定其投标无效。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退还(无息)。标书代写
账户名称:**华创****公司;
账号:307********006879;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广场支行;
开户行行号:103****71550。
备注:****公租房项目水泥轻质隔墙板投标保证金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或未参加投标,或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投标无效。
(2)IP地址重复
①初次重复:记入短期黑名单,6个月****集团、****集团相关项目;
②第二次重复:记入中期黑名单,2年****集团、****集团相关项目;
③第三次及以上重复:记入长期黑名单,5年****集团、****集团相关项目。
(3)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反悔拒绝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6个月内****集团、****集团相关项目。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上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如有调整,投标人请以平台公示的最新时间执行,地点为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2、投标人在投****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