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日-- 2026年6月3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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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环评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地点 | 投资和占地面积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各污染物及排放口所执行的排放标准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1 | ****110千伏送出工程 | ** | ****县、**县、**生产建****农场 | 项目投资:7542万元,其中环保投85万元,占总投1.13%。 永久占地:0.88hm2。 | **变、园仓变、农工变各更换1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装置,木垒变更换2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装置;**园木一线π****电站110千伏线路,线路全长2×4.7千米,单、双回路架设;**奇工一线π****电站110千伏线路,线路全长34千米,单、双回路架设;**奇工一****电站110千伏线路,路径全长1.2千米,单、双回路架设;**园木****电站110千伏线路,线路全长1.1千米,单回路架设。 | 本项目符合《**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新环环评发〔2024〕157号)、《**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第六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版)》,本项目位于**县限采区重点管控单元(ZH652****0007)、**县限采区重点管控单元(ZH652****0007)、**农场一般管控单元(ZH657****0001****农场重点管控单元(ZH657****0003),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同时也不涉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沙漠公园、基本草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需要特别保护的生态敏感区。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扰动面积,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和教育,严禁发生捕捉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并采取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输电线路施工时,施工单位现场设置简易沉砂池,采用掏挖方式并用防水布衬垫,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可用于场地撒水降尘或自然蒸发。项目区不设置生活区,办公、生活租用附近民房,项目区无生活污水产生。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严格操作规程,限制夜间施工;运行期需要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线路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开收集存放,及时清运。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运行期输电线路运维检修产生的废****管理部门统一回处置。 |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审查意见文号:奇环审字〔2026〕1号 木县环评字〔202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