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选用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依据《****学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修订)》校本化制定)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校服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规范我校校服选用采购行为,保障学生及家长权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与责任落实
1. 指导思想:以维护学生身心健康、防范廉政风险为核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校服品质安全、流程规范、家长满意。
2. 主体责任:学校是校服选用采购的责任主体,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立由校长任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校服选用组织与决策机制
3. 成立校级校服选用工作组:
o 组成:由校长、分管后勤副校长、德育处主任、各年级组长、教师代表2名、家长代表(每个拟选用年级至少2名)、学生代表(每个拟选用年级至少2名)组成。
o 职责:负责校服选用、采购、监督、验收等全过程工作。
o 更新:工作组每年更新一次,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随选用年级变动进行调整。
o 决策机制:选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如款式确定、最高限价、中标单位确定等)须经工作组集体表决,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三、校服选用条件与具体标准
4. 选用对象及时点:
o 我校仅为一年级和四年级选用校服。其它年级原则上不再补充选用,如有特殊情况(如因转学、校服严重破损等)需个别增补,由总务处按原中标合同协调供应商解决。六年级不再补充选用。
o 严禁要求学生购买班服、表演服、活动服等任何非校服类服装,严禁在校服采购中搭售棒球帽、围巾、书包等非必要品。
5. 意向征集流程:
o 每年6月上旬,由总务处**一年级组向新生家长发放《校服选用意向征求书》。
o 统计家长意向,经三分之二以上新生家长同意,方可启动校服选用采购程序。同意率未达标的年级,当年暂停校服选用。
6. 委托采购:
o ****委员会(每个班级推选1-2名家长代表组成年级家委会)出具书面《校服采购委托书》,****学校组织实施采购。
o 学校根据委托,研究确定校服品类、款式、最高限价。我校严格执行:全套校服最高限价600元,包括:1套运动服、1套夏装、1套个性化春秋套装、1件冬季外套。不超出此范围。
四、采购实施与评审规则
7. “三重一大”决策:****学校****委员会或校务会集体研究通过,形成会议纪要,****体育局备案后实施。
8. 采购方式与公告:
o 采用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方式(因我校采购力量有限,不自行组织)。
o 采购公告同步发布在**县限额交易网和**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o 若公开招标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按程序转为竞争性谈判,并确保邀请至少3家符合资质的企业参与。
9. 评审委员会组建(关键校本化环节):
o 评标委员会总人数:11****中专业评委3人,大众评委8人)。
o 专业评委(3人):包括学校分管后勤副校长1人、家长委员会代表1人(从一年级家委会中推选)、从**省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行业专家1人。专业评委中推举行业专家为评委会主任。
o 大众评委(8人):由学校代表(一年级组长1人)、教师代表(一年级班主任或任课教师2人)、家长代表(一年级非家委会成员的其他家长3人)、学生代表(一年级新生代表2人)组成。学生和家长代表合计占比为 (3+2)/8 = 62.5%,不足80%。为此,我校调整为:大众评委共10人,其中家长代表5人、学生代表3人、教师代表1人、学校代表1人,学生和家长代表合计8人,占比80%,严格符合要求。
o 评审前培训:评委会主任在评审前统一对全体大众评委进行业务培训,明确评分标准、样品评价要点、纪律要求。
10. 评审方法:
o 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分权重为30%。
o 价格分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价格分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30。
o 校服样式在招标文件中已确定(通过前期样衣征集和家委会、学生代表共同投票选定)。因此,评审阶段不再设立大众评委对样品重新打分,但样式的最终选定记录由工作组留存,其中参与选样的学生和家长代表人数不低于总人数的80%。
五、合同、验收与售后服务
11. 合同签订: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与中标企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中明确执行标准(GB18401、GB31701、GB/T31888等最新有效版本)。****教体局备案。
12. 双重检测与验收:
o 企业提供报告: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提供本批次成衣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合格报告。
o 学校抽样送检:****小组(总务处1人、校医1人、家长代表3人、学生代表2人,家长学生占比62.5%,调整为家长代表4人、学生代表3人,共8人,家长学生占比87.5%)。对每批次校服随机抽检,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学校公用经费列支。留样校服封存3年。
o 外观验收:验收小组对数量、款式、标识、做工等进行初步验收,所有成员签字确认。
13. 收费与资助:
o 依据苏发改收费发〔2025〕740号文件,学校向家长发出缴费通知,****学校对公账户,专款专用。待学生试穿调换结束后,再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o 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中心认定名单为准)、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等,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经班级初审、学校审核公示后,全额减免校服费用,****学校公用经费承担。
14. 满意度与档案管理:
o 每学年末开展一次校服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作为下一轮采购或是否与供应商续约的重要参考。
o 所有采购资料(从“三重一大”记录到满意度调查表)由总务处专人负责整理归档,保存期限15年。
六、纪律监督与违规处理
15. 严守“八个不准”:组织全体参与校服采购的人员(校领导、教师、家长代表)学习并签署《遵守校服采购“八个不准”承诺书》(见附件)。
16. 畅通举报渠道:
o 在校门口显著位置张贴“省教育系统专项整治投诉二维码”及学校举报电话(0513-****9106)。
o 对违反程序、收受回扣、推荐特定供应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17. “黑名单”制度: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有质量违法记录、在别校采购中有违约行为的企业,不得参与我校投标。如中标供应商在校服供货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恶劣,我校将立即终止合同,并将其列入我校供应商“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我校任何采购项目。
七、附则
18.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校服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19. 本细则解释权归****长室。
附件:1. ****教育厅****学校服选用采购“八个不准”
附件1
****学校服选用采购“八个不准”
1.不准强制购买校服。购买校服应遵循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校服,严禁将校服与任何评奖评优挂钩。
2.不准频繁更换校服款式。校服选用每三年一个时段,严禁频繁更换款式导致学生被迫重复购买,严禁组织毕业年级统一购买校服。
3.不准违反采购流程规范。****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采购方案及合同应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采购信息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公开发布,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有序开展。
4.不准“定点”“定商标”采购。严禁指定供应商、指定交易和行政垄断等行为,严禁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严禁设置不合理的特定条件限制供货企业参与公平竞争。
5.不准在校服选购中搭售非必要物品。严禁扩大选购范围,在购买校服时统一订购鞋帽、箱包等非必要物品或配饰;严禁统一购买“年级服”“班服”。
6.不准截留、挪用校服款项。校服费用应按照“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要求管理,严禁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或私设“**库”。
7.不准未经合格验收发放校服。校服选用采购应严把质量关,严禁将未通过合格验收的校服发放给学生。
8.不准利用购买校服谋利。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利用购买校服收受礼品礼金和回扣,严禁加价、收取服务费等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