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环**侧地块位于****环路与农坛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2.781679°,北纬34.925539°,占地面积17216.21平方米(合25.82亩)。地块四至:**规划农坛路(现状为花卉种植),南至北环路,****医院,北至********养殖场和林地)。
按《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划分,本地块原土地分类为耕地01、果园 02、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6 中的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060202,实际用途为耕地、果园、养猪场,现拟规划为居住用地 07。原土地使用权人为将台村、北何庄村、赵唐村。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前两款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然**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据此,****委托我司对该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受****委托,我司承担了本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本次调查工作分别进行了第一阶段污染识别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测试分析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6年4月25日至2026年5月24日。根据调查情况,地块此前东侧为林地,****猪场。依据猪场老板和周边人员访谈知:该地块2002年前为农用地,2002年至2003****猪场的建设,地块东侧仍为林地,2004年至2015****猪场的运营期,地块东侧为林地,2015年至今,****猪场废弃,地块东侧仍为林地。2026年05现场踏勘时,地块内西侧的猪舍和污水沟渠还保留在原位置,构筑物未拆除,地块东侧为林地,种植有树木。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东边为现状为花卉种植(规划农坛路),历史为耕地;西****医院,历史上为耕地;****猪场和林地,历史为耕地;南边现状为北环路,历史为道路。周边****养猪场(2004年-2015年,运营时间大概10年左右,2015****猪场废弃),******公司(1990年至今,主要进行麦芽糊精和植脂末的生产)、加油站。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养猪场的污水沟渠、化粪池、****猪场对本地块的影响区等,需关注的污染物包括pH、氨氮、铜和锌。
三、初步采样调查
根据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结果,制定了地块调查方案,****猪场共布设柱状土壤监测点位 7 个,采样深度为 6 m,地块东侧林地因历史上一直作为林地使用,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布设 2 个表层土壤监测点位,地块外北侧布设 3 个对照点(北侧垂直轴线),对照点采深度为表层样。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 日至 2026 年 6 月3 日,共采集土壤样品 37 组 (含 4 个密码样和 3 个对照样),检测项目包括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规定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 45 项,以及结合地块生产工艺及现状使用情况,需要增加的特征因子包括pH、氨氮、锌。根据第一阶段调查收集资料和现场对地块周边地下水井水位的测量,确定地块周边地下水埋深为17.0 m,根据地勘资料的地层情况知,地下水含水层以粉质黏土为主,粉质黏土对污染物的垂直迁移有较好的阻隔作用,污染物通过垂直迁移污染地下水的可能性较小,故本次未采集地下水样品。
本次调查地块****实验室检测分析工作均由******公司承担。因部分检测因子在 GB 36600 无相关限值要求,查询相临省份的地方标准有筛选值要求的采取相关地方标准限值进行判定。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氨氮、锌的检测结果满足 《**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环境初步调查认为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未受到污染。结合《关于****环**侧地块情况说明》,****环**侧地块土地性质主要规划为居住用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确定的工作内容和程序,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接受,本次调查工作结束,不需要开展进一步的详细采样调查分析和风险评估,可以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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